2010-07
[案情] 原告:卢堡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系加拿大国上市公司)。 被告:济南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卢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系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公司)。 被告:中国沿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公司)。 &nb
2010-07
一、基本案情 1997年10月甲厂以其所有的价值260万元的位于某市海滨路的办公楼作为出资(注册资本)与丙厂共同开办了乙公司。1998年3月乙公司向A银行借款300万元,借期3年。借款到期后,未能偿还。A银行于2003年3月诉至法院。同年7月法院作出判决:乙公司偿还A银行本金300万元,利息60万元。执行中A银行向法院请求执
2010-07
[简要案情] 某卫生材料厂生产的特效“止血灵”系新药品,自2000年8月投产后从未对外销售。被告人迟某在该厂干保卫,主要负责看大门和夜间值班,至2001年1月15日因厂里拖欠其工资等原因而自由离职。2000年12月的一天,迟某在同案人邢某 (在逃)纠合下;预谋盗窃该厂生产的“止血灵”倒卖挣钱。迟某先利用工作之便,趁人不备提前
2010-07
一、基本案情 甲水泥厂与乙建筑公司之间有多年买卖水泥的业务关系,至2002年5月,乙建筑公司欠甲水泥厂水泥款及装卸费共计238万余元。为索要欠款,甲水泥厂提起诉讼,并提供担保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02年5月裁定冻结了乙建筑公司在丙房产公司处的债权(工程款)240万元。该买卖水泥合同欠款纠纷案经判决生效后,于2002年10月
2010-07
【基本案情】 2003年1月14日,LJ 公司与某林场签订了速生林开发承包土地意向书,由LJ 公司承包林场使用的1万亩土地种植速生林,承包期限30年。LJ 公司所承包的以上土地均位于黄河大堤之内,属于黄河行洪河道范围。刘某、王某分别于2003年5月7日、2003年5月21日代表包括上述2人在内的7人(乙方)与李某(甲方)签订
2010-07
[案情]2001年10月,原告某镇文化广播站将改造花灯等工程承揽给被告李某。在承揽施工过程中,李某的工作人员即被告杨某在安装花灯时摔伤。被告杨某在住院治疗期间,原告为其垫支费用 32884.60元。工程施工完毕之后,原告已与被告李某根据工程量进行结算。而被告杨某及其家人以索要医疗费及赔偿款为由,不断在广播站滋事,已严重影响了广播站的正常工作。面对杨某及其家人的
2010-07
【发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0号 【发布日期】2010-07-12 【生效日期】2010-07-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0-07
【案情】 1990年5月原告刘莲媛与其兄刘
2010-07
[案情]:甲于1998年开办了丁企业,并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该企业于 2000年被注销,甲也于2002年死亡。甲之子丙于2003年收回一笔属其父开办的丁企业经营期间的债权。事隔不久,乙诉至法院,请求对该笔债权进行分配,理由是丁企业是其和甲合伙开办,并且乙在丁企业担任副经理一职,在合伙企业清算时,由于该债权已作为坏帐处理而未将其纳入财产分配范围,现该债权已实现
2010-07
当前,在非法拘禁犯罪中,往往涉及到大量故意伤害被拘禁人的行为,并造成程度不同的伤害后果,对该种行为性质如何确定,是定一罪还是数罪,是定重罪还是轻罪,常常出现分歧,难以准确把握。认真分析探讨此类案件,对于正确定罪量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拟结合一个具体案例,试对该类案件做一粗浅探讨。 一、基本案情
2010-07
2002年7月4日,城市信用社(甲方)、袭某某(乙方),保险公司(丙方)三方签定汽车消费借款合同,约定:“城市信用社向袭某某提供人民币借款29.6万元,只用于向一汽集团公司莱芜服务站购买‘解放’牌汽车两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由袭某某(被保证人)向保险公司(担保人)投保以城市信用社为被保险人和惟一受益人的汽车消费贷款合同-履约保险,作为本合同项下袭某某还本付息的
2010-07
案件简介:1991年,朱某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为其划定宅基地一处,同年县政府为朱某颁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朱某在建房至基础后村委会通知其停止建设,遂停止了建设。1992年,朱某所在乡政府给其新批宅基地一处,朱某在该处宅基上建成房屋居住至今,但未领取该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 2002年,朱某又在取得土地证项下的宅基地上建房。县政府以朱某一户两处宅基违反土地管
2010-07
[案情] 原告:史某。 原告:王某。 原告:丁亲。 原告:丁某。 被告:某区精神病医院。 丁某自1985年起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此后经治疗病情曾基本稳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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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被告人耿某自1998年9月经营“常乐饭店”以来,以牟利为目的,先后多次容留刘某某、宋某某在其饭店内向多名嫖客多次卖淫。被告人耿某因涉嫌犯容留卖淫罪于1998年12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耿某在一审法院送达起诉书,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逃跑,后于2003年5月20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审判]
2010-07
[案情] 1997年至1998年,被告宋某与某村委签订承包合同,经营该村的三根台田沟(鱼池),1998年以后双方未续签承包合同,但宋某继续使用该台田沟进行经营(钓鱼)。宋某经营的台田沟中间位置上方架有三根10千伏高压电线,三根电线中,最低一根距地面 5.13米,该线路的架设符合国家电力法规定的高度。台田沟周围和电线杆上无任何警示标识。2000年5月2日上午8时左
2010-07
【发布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0-07-16 【生效日期】2010-07-1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07
【发布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0-07-11 【生效日期】2010-07-1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关于领导干部
2010-07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577号 【发布日期】2010-07-08 【生效日期】2010-09-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0-07
案情简介 赔偿请求人张某,男,44岁,江苏省邳州县人,系徐州铁路分局三铺站职工。 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1997年3月22日15时许,三铺站因K13次提速试验,列车通过而对站区实行封闭管理,该站站长指派张某负责看守车站出站口大
2010-07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审结了一起因村委会向村民公开原村干部经济问题而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审理笋帙结果,村委会向村民通报公开原村干部的经济问题,未构成名誉侵权。 2000年期间,莱芜市莱城区扬庄镇一农村因村里村务、政务不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到位,财务制度不健全,群众对此不满意,多次上访,向上级反映要求进行调查处
0539-8328377
0539-75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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