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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医院假病历资料 一农妇骗取补助金获刑

  农妇郭某某与朋友合谋,伪造丈夫谭某某在“301”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住院的虚假病历、诊断证明、发票等资料,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款。日前,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郭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4年9月中旬,被告人郭某某与湖南省邵东县的朋友宁某某合谋利用虚假病历资料骗取国家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金。后郭某某要其丈夫谭某某将身份信息发给宁某某指定的手机号码。9月下旬,宁某某安排他人将伪造的谭某某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住院的虚假病历、诊断证明、发票等资料寄给被告人郭某某。9月26日,被告人郭某某持该虚假资料到某某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骗取医疗补助款13525.3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亲属住院治病的事实,伙同他人诈骗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郭某某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退清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其犯罪情节较轻、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岳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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