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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人员追逐被骗人员 致人坠楼骨折被判刑罚

  将受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并安排人员看守,趁看守人员不备,跑出传销窝点,传销人员便追逐。9月9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安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被告人安某系传销组织的业务代表,2013年3月一晚,以介绍工作为名将被害人高某骗至上饶市信州区某菜场的传销窝点,并安排石某、袁某、邓某(均已被判刑)看守不让其离开,强制其参加传销组织。2013年5月3日,被害人趁看守人员不备开大门逃离该传销窝点,石某与被告人立马追逐被害人,致被害人在逃跑过程中从三楼平台坠楼。被害人全身多处摔伤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甲级。

  后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支付医疗费,并取得被害人谅解。2014年11月,被告人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以拘禁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被告人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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