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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铁锤砸车窗盗取巨额现金 主犯获重刑

    2012年,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发生两起汽车内现金被盗案。案发后,同案犯相续落网,但主犯李某建一直在逃。2013年12月,李某建与李某春在来宾市区再次作案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处被告人李某建有期徒刑十三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013年11月5日10时,李某建与李某春驾驶一辆摩托车到来宾市华侨投资区寻找作案目标,发现被害人苏某某所驾驶的一辆黑色丰田牌“凯美瑞”小轿车停放在桂中大道延长线上。由李某春在该车附近望风,李某建用一把自制的铁锤砸碎车驾驶室一侧车窗玻璃,盗走手提包一个(内有现金29000多元和购物卡、银行卡、存折及一台三星手机等财物),后二人驾车逃离现场。事后将盗得的财物平分。2013年12月29日14时许,李某建、李某春再次也同样的手法盗得3500元,二人平分。

  除了上述两起盗窃案外,李某建还于2012年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伙同他人,两次以砸车窗盗窃的手法分别盗走现金65000元和477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建参与盗窃四起,盗窃数额574500元。日前,兴宾法院以被告人李某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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