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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收银工号占公款 开除公职返赃获缓刑

    本是正式职工,担任收银员,工资待遇也不错,可出于贪心和侥幸心理,冒用同事的工号侵占收银的公款。结果事发,退还公款还开除了公职。2015年1月19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冒用职工工号贪污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樊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被告人樊某曾担任大庆一国有医院财务科住院处收款员,在其任职的2014年7月23日至9月27日期间,其冒用本单位一收款员的工号,先后将患者李某、黄某六人交付的住院预交金30000元据为已有。其中19000元存入自己本人邮政储蓄卡内;另外10000元用于偿还自己个人债务,余款1000元用于购买手机一部。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还给受害单位医院。

  被公安机关正式立案抓捕后,该医院就对其作出开除决定,并送达给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樊某无视法律,为了个人私利,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共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予惩处。鉴于其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赃款如数返还给单位,未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故可依法从轻处罚。另外,其还具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对其作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的上述判决。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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