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孙阳阳 许瑶蕾 近日,经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一名网购“达人”王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3年11月10日,在徐州某公司任职员的王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化名“刘腾飞”的虚假信息,在淘宝上与卖家沈某联系后,从沈某在淘宝网开设的一家网店购买两台联想笔记本电脑、两个鼠标、两个电脑包及一个键盘,共价值人民币11580元。
当日拍下后,王某以用户名“喂鱼抽猫”向淘宝账户支付上述价款。同时,与卖家沈某相约在江苏师范大学贾汪校区的门口见面交货。两人见面后,王某拿出手机显示了一张刘腾飞的身份证照片,而对王某的身份深信不疑的沈某便将货物全部当面交给了他。
但是,收到货物的王某却滋生了投机取巧的想法,经沈某多次催促,王某不但拒付货款,还以“网上没有物流信息”为由,向淘宝网申请全额退款。沈某无奈之下到公安局报了案。
最终,为了谋取利益,用虚假信息取得卖方信任、进行诈骗的王某,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归案后的他后悔不已,并主动将货款全额付给了沈某。
检察官提醒广大朋友们,如今网购已经成为大家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购物方式,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要谨慎交易,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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