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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13株红豆杉牟利 重庆两教师获刑

红豆杉可提炼紫杉醇,是国际上公认的防癌抗癌药剂,同时又是国家一类保护树种。但受利益驱使,彭水两名教师竟收购、转卖红豆杉。今日,本网从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法院获悉,李元鹏、胡志乾犯非法收购、采伐国家保护植物罪,一审分别获刑3年、4年。
据了解,34岁的胡志乾和31岁的李元鹏同为彭水县的教师。去年8月初,胡志乾、李元鹏受福建男子郑某(在逃)的委托,到武隆县后坪乡联系收购红豆杉,共收购13株野生红豆杉,每株价格200~1500元不等。8月7日,郑某联系何某运输被砍伐的红豆杉,何某驾驶货车到武隆县后,将砍伐好的其中5株红豆杉运到重庆,再发往福建,欲高价卖给郑某。8月13日,当何某再次到武隆县后坪乡运输红豆杉时,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将其抓获。
2011年7月7日,武隆县法院以胡志乾犯非法收购、采伐国家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李元鹏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一审宣判后,两人不服,已向市三中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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