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5日,小刘进入杭州某开发服务公司,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小刘被聘为公司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由于小刘工作认真踏实,平易近人,乐于助人,在2010年公司成立工会时,经民主推荐和选举,当选为公司首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兼职\),任期自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 小刘当选工会主席后,工作更加努力,但因为办事坚持原则,及时反映员工心声,尽力为员工办事,却得不到公司领导的认可和支持。在小刘劳动合同2012年7月14日期限届满时,公司没有及时与小刘续订劳动合同。 数月后,公司领导才交给小刘一份未经协商但已填好合同期限、工资报酬等内容的劳动合同。小刘一看,上面写的工资报酬明显低于当前实际收入,要求协商一致后才签字。之后,在等待协商的过程中,公司于2013年4月单方面与小刘终止劳动合同,而当时小刘尚在工会主席任职期内。 后仲裁委给双方出具了仲裁调解书,
2015-07
小陆与小周为旧相识,2013年9月小陆来到小周投资的咖啡屋,商谈合作事宜,小周在试用小陆调制的咖啡后,同意合作。双方约定小陆以合伙人的身份到小周投资的咖啡屋担任店长,并于2013年8月23日正式入职,负责白天经营和其他员工的录用,并参与白天营业额的分红。小陆与小周约定,小陆的收入和营业额挂钩,营业额50000元以上,按5%分红,60000元以上,按6%分红,以此类推。之后,由于小陆生病,为保障其收益,小陆与小周约定从2013年11月起每月支付固定报酬3000元,并按营业额分红。小陆向小周提出,咖啡屋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此,小陆多次与小周交涉,均遭小周拒绝。2014年6月15日,小陆领取上月分红后,次日就不再来店。2014年12月,小陆将小周投资的这家咖啡屋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小陆2013年9月23日至2014年6月17日工资和未签订劳动
2015-07
1972年,孙某与何某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生育了4个子女。在共同生活期间,两人性格不合,经常争吵。17年前,当孩子长大后,孙某与何某二人均不想继续在一起生活,遂决定离婚。但他们没有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任何手续,而是达成口头离婚协议,自此开始分居生活。 1995年,孙某在外地打工,与吴某相识,并向其告知了之前的感情生活,不久,二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先后生育了两个子女。后来,何某认为孙某十几年来一直未履行做父亲的义务,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追究孙某与吴某二人重婚罪的法律责任。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此外,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本案中
2015-07
感觉女儿长得不像自己,蒲城县一男子因此与妻子经常争吵,继而分居3年多。丈夫王某一纸诉状提出离婚,并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结果女儿真的不是自己亲生的。日前在蒲城法院罕井法庭的调解下,这起因相互猜忌进行的离婚诉讼双方和平分手,原告王某获得被告李某支付的3万元补偿。 今年27岁的王某与25岁的李某于2011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并同居,同居生活4个月后,两人依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同年9月李 某生下一女孩。刚结婚时夫妻关系倒也和谐恩爱,但自女儿降生后,丈夫王某感觉女儿长得不像自己,遂产生疑虑,妻子李某则因王某不信任感到委屈,为此两人不 断争吵。 &nb
2015-07
将矿友害死在在矿井下,然后制造矿难假象,再作为死者家属向矿主索要赔偿——7月3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张伟兰等人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对上诉人张伟兰等5人的死刑裁定,河北省高院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张伟兰等21名被告人以打工为名,先后将4名被害人骗至邯郸市多处铁矿,利用下矿井干活期间,将被害人杀死,之后伪造事故假象,冒充死者亲属诈骗矿主钱财,先后骗取人民币180余万元。 昨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河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该案的详情。 2011年7月,四川省宁南县男子姜发品经人介绍到河北省武安市西土山乡云驾岭村,想通过住在该村的四川籍工头张伟兰联系矿点打工。其间,张伟兰向同住该村的四川籍农民工闫仕勇、秦秀琼夫妇提议,将姜发品杀害于矿井下,然后谎报事故,由秦秀琼和其子闫登鹏冒充死者家属向矿方骗
2015-07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隶属海关、办事处: 现将《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总则&
2015-07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2010年8月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1号公布 根据2015年6月1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食品检验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是指依法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实施的评价和认定活动。 第三条 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资质认定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2015-0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17号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6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5年7月1日 附件:《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pdf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活动, 完善证券交易机制,防范证券公司的风险,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内部控制,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本办法
2015-0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3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5年5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毕井泉 2015年6月25日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
2015-07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建质函[2015]15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 为指导和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的应用,我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6月16日 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关于印发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建质[2011]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
2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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