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6年12月1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 2017年4月1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三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17年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圆满完成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1.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立法工作的指导方针和目标任务,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涉及改革的法律立改废释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确保立法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立法事项、法律起草及审议中涉及的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问题等事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2. 为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提供法律制度保障。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 围绕构建发展新体制完善法律制度。强化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等法律制度,制定民法总则,加快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等单行税法。着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制定电子商务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证券法、标准化法等。
4. 加强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法律制度建设。制定社区矫正法,修改红十字会法、测绘法等,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公共图书馆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水污染防治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核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制定国歌法。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5. 做好改革试点授权决定相关工作。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及时作出有关改革试点的授权决定。对正在实行的相关改革试点授权决定,认真做好审议试点情况报告的有关工作;对已经到期的相关改革试点授权决定,及时总结评估实施情况,依法推动试点经验推广复制,适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6.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强化协同配合,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立法工作的部门利益的法律化和争权诿责现象,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做好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法律草案工作。研究制定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和立法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工作规范。
7.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工作制度化建设,开展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工作,健全立法论证、听证机制,做好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继续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健全法律草案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落实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
8. 做好与港澳基本法实施有关的工作。配合开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加大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宣讲力度,深刻阐述中央对香港政制发展、坚决反对“港独”等问题的原则立场,引导港澳社会正确理解和认识“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跟踪研究广深港高铁“一地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