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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通知

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民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审改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民政厅、工商局(市场监管部门):

  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是行政审批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信息,用以核对申请人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唯一性,保障行政审批依法实施。由于这类信息尚未实现全国共享,给申请人带来诸多不便,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大量存在,不同程度地加剧了行政审批难,各地呼吁尽早解决此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无谓证明、奇葩证明,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经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共同研究,现就行政审批中有关信息共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步向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提供行政审批基本信息共享服务

  (一)信息共享的内容

  公安部牵头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为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中的公民基本信息: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等。

  工商总局牵头通过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发布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登记机关、核准日期、登记状态等。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牵头通过互联网(事业单位在线网),向全社会发布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事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证书有效期等。

  民政部牵头通过互联网(中国社会组织网),向全社会发布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社会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设立登记日期、住所、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状态、注册资金等。

  (二)信息共享的步骤

  2017年上半年,公安部、工商总局、民政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分别完成向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开放共享相关信息。

  2017年下半年起,不断扩大共享信息内容,更多地向全社会公开信息;已经公开的,要优化信息检索和查询模式,方便快捷查询。加快共享信息动态更新和查询系统升级改造,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大厅(网)可直接在查询页面打印有关材料,方便制作书面文件存档。建立信息双向告知、答疑纠错、数据比对等机制,根据各地在应用中反映的问题,不断更正提高数据准确性。

  在此基础上,发展改革委牵头基于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和共享交换平台,归集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全国政务服务的总门户,逐步实现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业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二、统一规范行政审批基本信息共享的接入和查询方式

  (一)公民基本信息共享

  1.明确机构。各省明确一个机构牵头与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工作对接,负责统筹省内政务服务大厅(网)信息接入查询。

  2.申请证书。各省牵头机构按照公安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数字证书申请发放管理办法》,填写数字证书申请表,指定一名责任人具体负责数字证书的申请更换、安全管理以及应用过程中的问题反馈和需求收集。数字证书有效期最长2年,到期后交回重新制作。

  3.查询途径。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要使用IE8版本以上终端浏览器,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按授权登陆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共享服务系统(http://59.255.92.16/gkgxfw),核查公民基本信息。地方政务服务大厅也可装备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核验居民身份真伪,进行人、证一致性核查比对,查询公民基本信息。

  4.答疑纠错。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应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遇到相关问题,如数据不一致或有疑义等,可拨打呼叫中心电话(010-5731566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进行反馈纠错处理。

  5.服务时间。共享服务开放时限为每天8:00-20:00。各地如有特殊需求,可与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具体协商。

  (二)企业基本信息共享

  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可登陆(链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或者登陆工商总局官网、链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注册号),查询企业基本信息。如遇到数据不一致或有疑义等,可联系当地企业登记机关处理或由上级企业登记机关研究处理。

  (三)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共享

  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可登陆(链接)事业单位在线网(http://gjsy.gov.cn/),或者登陆中国机构编制网、链接到事业单位在线网,点击进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或各地的查询链接,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业单位名称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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