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
- 【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 【发文字号】国办发〔2020〕35号
- 【颁布时间】2020-9-24
- 【失效时间】
-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9/29/content_5548125.htm
- 【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的重要支撑,对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并发挥作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但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和群众异地办事仍面临不少堵点难点问题,“多地跑”、“折返跑”等现象仍然存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有效服务人口流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产业链高效协同,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事项,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促进政务服务供给与企业、群众需求有效对接,推动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
坚持改革创新。紧扣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环节,创新工作理念和制度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促进条块联通和上下联动。
坚持便民高效。优化服务方式,丰富办事渠道,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坚持依法监管。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业务流程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推行“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无缝衔接,对失信和欺诈行为“零容忍”,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工作目标。
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保障改善民生,推动个人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围绕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