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霍某为了躲避城管检查,利用中秋节法定节假日雇用工人吴某进行施工,结果酿成惨剧,致吴某变成植物人。近日,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此案调解结案。
被告霍某在北京通州某建材厂加盖隔层,因该隔层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多次被城管部门制止。2014年中秋节,城管部门休假,被告霍某借机找到民工吴某,出高价令其帮助施工。由于时机紧迫,施工准备比较仓促,原告吴某在距离地面2.8米的作业面上施工时不慎掉下。在被送往医院后吴某被诊断为颅脑损伤,构成一级伤残,变成了植物人。被告霍某为此支付了十多万元的医疗费,但这远不能满足原告吴某的治疗需要。因霍某在支付上述费用后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原告吴某一纸诉状将被告霍某告上法庭。在庭审中,原告吴某称被告为了躲避检查违章作业,没有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应当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被告霍某辩解称原告吴某自身也有过错,其工作时自己不够慎重,且干活不认真,也应当承担责任。
通州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并考虑到原告被告双方的实际情况,给双方做了调解工作。经过调解,被告霍某需向原告吴某支付各项人身损害赔偿近六十万元,其中三十万元已经实际支付。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