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八旬的张大爷夫妇在三年时间里分27次向老街坊倪大爷夫妇借款41万余元,因迟迟未归还,被老街坊告到法院,要求返还全部借款并支付利息。近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
倪大爷称,自己和老伴都是年近八旬的大学退休教师,和张大爷夫妇既是同事,也是交往多年的老街坊。从2010年初,张大爷夫妻以自己的存款被银行套牢、生活出现困难为由,向倪大爷家借钱,每次借款的数额都不大,多则一两万少则四五千。看在多年同事和街坊的情面上,倪大爷和老伴相信了他们,每次都爽快答应。但是随着借款的次数和金额越来越多,张大爷夫妇承诺的“尽快还钱”却迟迟没有兑现,倪大爷夫妻渐渐心生不安。最终在出借了27次共41万余元之后,倪大爷要求和张大爷签署一张借款的总清单并承诺一个明确的还款时间。然而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张大爷夫妇仍然没有归还任何借款,并不断找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倪大爷这才感到大事不妙,起诉到海淀法院。
法院受理后电话联系被告张大爷夫妇,张大爷向法官满口答应一定还款,但对于还款时间一拖再拖。在送达开庭传票被告拒绝到庭的情况下,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张大爷夫妇没有按照承诺归还倪大爷夫妇借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立即归还借款41万余元并按照承诺支付逾期利息2万余元。
案件宣判后,双方都没有上诉。
法官提醒:
在这里提醒广大的老年人,大多数民间借贷纠纷都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借钱时一定要签署书面的协议并约定好还款时间,这样发生纠纷以后才能有维权的依据,同时借钱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状况和他人的还款能力。上述案件中倪大爷夫妇因顾及情面,在三年时间里把大部分养老钱都借给了他人,导致最后只能够通过起诉来追要欠款,希望广大老年人引以为戒。
来源:法律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