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醉酒男子在医院输液期间擅自拔掉输液针头,护士帮忙处理反被打一耳光,造成耳损伤。事后,醉酒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但他一直没有向护士道歉,也没有赔偿任何损失。护士将男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万多元。打人男子却认为护士纯粹是“欺诈”。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以示对医疗工作者敬业、负责工作的肯定,也表示对在医院中野蛮、不文明就医行为的谴责,并另判处赔偿医药费等共计2万多元。 患者打护士耳光被告上法院 2016年1月4日晚上10时左右,41岁的唐某荣因病到广州市一家医院打点滴,其间,喝醉了酒的唐某荣无故拔掉自己手上的输液针头,导致流血不止。医院护士段某见状后,立即上前为唐某荣止血。然而,唐某荣非但不让段某帮忙处理,还狠狠给了对方一个耳光,之后离开医院。 被殴打后,段某在医院住院治疗18天,出院诊断为左耳外伤、耳聋、脑
2016-10
谢某、李某夫妇因儿子不履行房屋赠与合同中约定的赡养义务,将儿子告上法庭。近日,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解除赠与合同,被告谢小某将房屋返还给原告谢某、李某,并协助办理好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2012年11月9日,谢某、李某夫妇和其儿子谢小某签订《赠与合同》,约定谢某、李某将一套房屋赠与谢小某,谢某、李某今后生养病老的一切责任均由儿子谢小某承担,并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书。但在2015年5月以后,谢小某不再支付谢某、李某的生活费和医药费,谢某夫妇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合同法第190条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原告赠与房屋的目的就是要求受赠人能够负责其“生养病老”,而被告无论是作为受赠人还是以原告儿子的身份,对原告的生养死葬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015年5月以后,被告不向原告支付生活费、医药费的行为违反了《赠与
2016-10
因不服政府对林权的确认行为,北京市平谷区一村民将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某诉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林权确认行政案件。该案由副院长程琥亲自担任审判长,平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连江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据悉,该案是北京四中院审理的第一起涉林权确认的行政案件。 原告李某诉称,其原系平谷县熊儿寨乡南树林村村民,1983年取得原平谷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果树长期使用证,对林地及树木享有合法权益。2002年,李某得知政府要对原权属证明进行换证工作,但其到平谷区林业局未能办理成功。此后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得知被告将南树林村全部林地确权给平谷区王辛庄镇王辛庄村。李某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起诉至法院。 被告平谷区人民政府辩称,原告李某与被诉确权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被告于2000年向王辛庄村委会颁发了涉案林权证,1992年在实施南树林村
2016-10
(一)基本案情 葛长生、宋福宝分别诉洪振快名誉权纠纷案,亦由洪振快撰写的《细节》一文以及其于2013年9月9日在财经网发表的《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一文(以下简称案涉文章)所引起。《不实》一文写到:据《南方都市报》2013年8月31日报道,广州越秀警方于8月29日晚间将一位在新浪微博上“污蔑狼牙山五壮士”的网民抓获,以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罪名予以行政拘留7日。所谓“污蔑狼牙山五壮士”的“谣言”其来有自。据媒体报道,该网友实际上是传播了2011年12月14日百度贴吧里一篇名为《狼牙山五壮士真相原来是这样!》的帖子的内容,该帖子说五壮士“5个人中有3个是当场被打死的,后来清理战场把尸体丢下悬崖。另两个当场被活捉,只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又从日本人手上逃了出来。”而后,案涉文章对诸多细节进行了考据性论述。 案涉文章发表后,“狼牙山五壮士”中的葛振林之子葛长生、宋学
2016-10
(一)基本案情 本案亦由洪振快撰写、黄钟为责任编辑的《细节》一文所引发。该文发表后,2013年11月23日13时许,有网民“鲍迪克”发表微博“炎黄春秋:狼牙山五壮士曾拔过群众的萝卜”,对洪振快撰写、黄钟编辑的上述文章中部分内容加以转引。此后,网民梅新育在转发鲍迪克微博后,同时发表微博:“《炎黄春秋》的这些编辑和作者是些什么心肠啊?打仗的时候都不能拔个萝卜吃?说这样的作者和编辑属狗娘养的是不是太客气了?”。在梅新育微博发表后不久,郭松民将鲍迪克和梅新育的微博进行转发,同时撰写微博:“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不动这帮狗娘养的就是笑话!”黄钟、洪振快以郭松民前述微博言论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等。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应分别从双方当事人的言论及其背
2016-10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 司发通〔2016〕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审判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良性互动 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规范司法鉴定工作,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是发挥司法鉴定作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对于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的重要意义,立足各自职能定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
2016-10
总局关于加强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食品安全执法规范化的指导意见 食药监法〔2016〕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国务院“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和落实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责任”(以下简称“四有两责”)的要求,加强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食品安全执法规范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机构设置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也可以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乡镇或在特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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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虚假代办信用卡的电信诈骗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对上诉人朱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的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1月间,湖北省孝昌县农民朱某伙同女网友“李静”在武汉市租住宾馆,以代办信用卡为名进行诈骗。随后,由朱某购买了归属地为北京的移动电话号码卡及户名为吴某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卡,户名为卢某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和户名为赵某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及配套银行账户等专用于诈骗的作案工具,并通过互联网渠道从虚假代办信用卡网站上,获取欲在网上办理信用卡人员登记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然后,由“李静”假冒“中元国信公司”的员工,与办卡人进行电话联系,向对方谎称能帮其代办大额度信用卡,但必须先支付工本费等相关费用,骗取对方信任后,便让对方向其指定的账户汇入工本费,并邮寄“信用卡”给被害人以获取信任。然后,朱某以“中元国信公司”的“张经理”或“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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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汤某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件起源还要追溯到2005年4月12日,当日19时许,被告人汤某和同案犯成某某(已判刑)各携一把水果刀从长沙市窜至宁乡县汽车站广场,以租车到韶山为由,将被害人张某连人带车骗至S208线韶山市如意镇杨佳村路段。两人各持刀对张某实施抢劫后逃离现场。被抢的150元除十几元掉在车上外,余款由两人挥霍。被害人张某在被抢劫过程中,其颈部和右手中指被被告人汤某手中的刀子划伤。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所受损伤属于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汤某便逃至新疆,在新疆的11年间过着担惊受怕、颠沛流离、有家不能回的日子。11年后,年满30岁的汤某仍一事无成也没有娶妻生子,经受不住良心的谴责,也知道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2016年3月8日,汤某回到韶山,向韶山市公安局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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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对销售性保健品(俗称“伟哥”)的戴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戴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五千元,并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经营。 现年五旬的戴某某经营一药房,见市面一些小店违法销售性保健品获利颇丰,心生一计,在利益驱使下,明知这些性保健品含有对人体有害成分,仍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数次从互联网低价购进“金枪不倒”、“硬十天”、“藏秘虫草”等性保健品,并在其经营的药房高价偷偷地进行销售,销售对象主要以农村中老年男性为主。 经鉴定,涉案的性保健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该成分为处方药物,可能会导致心梗、心脏休克甚至猝死。根据法律规定,性保健品属于保健食品,不得添加“西地那非”等药物成分,一旦添加就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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