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原文】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2004年至2008年,蒋洁敏在担任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石油股份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总裁期间,受周永康之托,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获得油气田区块合作开采权、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项目招标、天然气供应指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油气资源管理秩序,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2014年6月,蒋洁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2015年10月12日,蒋洁敏一审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释纪】权权交易是一种比较隐蔽的违纪违法手段。以蒋洁敏案为例,从表面上看,蒋洁敏受周
2015-11
基本案情 被告人利用与被害人之间非常熟悉的条件,骗取百万元。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杀熟”诈骗案,被告人路丹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4年2月至2014年9月期间,被告人路丹以与被害人夏某某合伙向营口鹏霖预制构件有限公司运输、销售河沙为由,骗取被害人夏某某的信任,由夏某某负责垫付运输费用;被告人路丹利用其伪造的入库单、对帐单、虚假的银行承兑汇票,骗取被害人夏某某人民币110余万元。 裁判结果 老边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路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办法,骗取他人人民币11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虽然被告人路丹归案后坦白认罪,但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且不能退还被害人经济损失,属情节严重,判处被告人路丹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下发后,被告人路丹未上诉,判决生效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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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现就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义 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律师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要求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建立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实行律师代理司法申诉制度,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这些举措对律师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服务工作、履行好社会责任,提出了新要求,对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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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 国办发〔2015〕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以“互联网+”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互联网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也呈多发高发态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统领,以改革创新监管制度为保障,以新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目标,着力完善电子商务领域
2015-11
某公司因拖欠7家供货单位巨额货款长期未付,7单位遂在起诉的同时,申请法院查封该公司的全部财产,法院随即作出了对应的财产保全裁定。此后不久,该公司被诉请破产。因该公司职工孙某等11万余元工资被拖欠,他们准备起诉时,有职工认为,7单位已经申请财产保全,享有优先受偿权,他们无权参与分配。 其实,孙某等不但可以参与分配已经被查封的财产,还应当纳入第一顺序清偿。这是因为: 一方面,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属于优先受偿的法定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即能够优先受偿的,仅限于担保物权和法定的优先权,法律、法规乃至司法解释都没有赋予财产保全优先受偿权。 另一方面,财产保全制度并不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个体利益。《民事诉讼法》第100条
2015-11
【案情】 被执行人某民营医院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债务,甲依法向A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A县法院发现,该医院整体资产(含土地、房产等)20年经营权,在1年前已被B市法院以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确认给另一申请执行人乙,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A县法院还查明,在该院被执行人有319万元的判决债务,另有其他债务正在诉讼。 【解析】 本案争议焦点是B市法院1年之前订立的执行和解协议是否有效?目前,我国法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有观点认为,订立和解协议时,B市法院不能预知是否存在其他债务,故和解协议未违反法律规定,该案应当待乙对该医院20年经营权使用完毕后,再恢复执行。笔者认为,该执行和解协议将被执行人的整体资产20年经营权全部执行给乙,导致其无力清偿其他债务,损害了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应认定协议无效。理由如下: 首先,被执行人某民营医院对于负债情况是明知的,其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却向B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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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1日,在广东西江肇庆白沙龙母庙下游砂场对开水域发生一起船舶碰撞造成3人死亡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近日,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李某被肇庆端州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调查,去年11月10日下午,清远市清新县某航船务有限公司的“粤某航863”船空载从广州新造驶往云浮。11日凌晨3时41分许,途经西江肇庆白沙龙母庙下游砂场对开水域时,与广州市利某泰船舶运输有限公司的“利某泰011”船发生碰撞,造成“利某泰011”的李某红等3人死亡,两船直接经济损失约24万元。 肇庆海事局调查认定:“粤某航863”船当班船长李某未能做到随时用视觉及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瞭望,没有注意周围环境和船舶动态;没能对当时通航密度和适合当时环境等主要因素充分考虑,在发现“利某泰011”船后仍保向保速上行,没有使用安全航速,因此,“粤某航863”船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当班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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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采购11个爱马仕挎包,回成都时却走无申报通道企图逃避税款。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成都男子王某某日前因涉嫌走私被提起公诉。 2014年12月12日凌晨,王某某乘坐航班由香港到达成都,在经过海关监管区域时,选择了无申报通道。例行检查时,海关官员发现其行李箱内有11个奢侈品爱马仕挎包,价值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5000元应申报金额,也超出旅客携带的合理自用范围。后经权威部门认定,这11个挎包总价格为225.3万元,涉嫌偷逃税款41万余元。2015年7月8日,王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成都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成都市检察院检察官黄勇提醒公众,出境购物返回时,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申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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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黄某以编造的住院疾病证明书、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收费收据、出院记录等虚假住院材料,骗取新型农合住院医药费补偿金额37308.9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2年5月29日,黄某在明知自己没有生病住院的情况,而将本人在广东省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住院疾病证明书、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收费收据、出院记录等虚假住院材料交给其妻子张某,并让张某到天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上映经办点申报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总额49322.05元。2012年7月9日,黄某获得住院医药费补偿金额37308.9元。 经核实,黄某住院发票、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等住院材料均不是广东省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出具。 裁判结果 天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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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一名男子,在与女友交往期间,将女友时年2岁的儿子以800元的价格卖掉。日前,该男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悉,1999年,离异的李某,经人介绍与同样离异并带着一名2岁孩子的周某建立恋爱关系。 李某认为,小孩子影响二人的关系,于是决定将其卖掉趁机“赚一笔”。当年,李某约周某外出打工挣钱,并以带着孩子不方便为由,提出让周某将孩子送回仁怀老家照看。 接受了李某的建议后。周某先离开遵义外出打工,而李某则负责将孩子送回老家。但周某哪里知道,就在她离开遵义后,李某就将孩子带到火车站,通过杨某等人(均另案处理)介绍,以800元的价格卖掉了孩子。 第二年秋天,二人打工回到遵义,周某提出,到仁怀看看孩子,李某先是编织谎言,迟迟不肯回老家,后见无法隐瞒,于是谎称孩子外出玩耍时走丢。起了疑心的周某向警方报案。在接到警方传唤后,李某潜逃。 去年12月,李某被红花岗区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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