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酒席间劝酒过度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原告与被告各自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2月1日,王欢(化名)和赵乐(化名)久别重逢,把酒言欢。在酒桌上,王欢虽不胜酒力,但在赵乐不依不挠频频劝酒的情况下,难以推脱,持续饮酒。不料酒席过后,王欢因饮酒过度,造成酒精中毒入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1200元。出院后王欢要求赵乐承担医疗费,而赵乐认为自己是觉得和原告关系好才劝其饮酒,而且自己主观也不想原告受伤,所以拒绝赔偿,无奈王欢诉至法院。 法院在查明事实后认为,本案中被告赵乐没有想要造成原告王欢受损的主观过错,而王欢在饮酒时虽自知酒量有限,但是在盛情之下勉为其难,因此其也无过错。在当事人皆无过错时,应本着民事法律的公平原则,根据实
2012-02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向某某航空公司支付违约金154万余元,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航空公司转出张某的飞行档案。 审理查明,2008年1月18日,某航空公司湖北分公司与年仅22岁的张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止。公司出资对张进行专业培训,先后将他送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等单位进行培训,交费172万余元。2011年7月24日,张某突然向航空公司提出辞职申请。4天后,航空公司出具书面复函,认为张某提出的辞职原因及理由不充分,经公司研究决定不同意其辞职。此后,双方协商数次,未能达成一致,公司未安排张某飞行任务。8月25日后,张某再未上班。航空公司提起诉讼,认为张某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培训费、损失共计35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
2012-02
2011年8月31日至9月1日,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召开。各中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与省法院民一庭对口的民庭庭长,省法院民事审判联系点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省法院院长周玉华发表了书面讲话,省法院副院长刘爱卿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次会议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确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第23次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对加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明确提出在新形势下,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好地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更加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就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疑难问题和民事法律政策的适用问题达成了基本共识。现就有关问题纪要如下,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参考。一、关于物权纠纷案
2012-02
张某以自己是房屋的承租人,买受人丁某与出卖人黄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为由,将丁某与黄某二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二被告黄某与丁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判令黄某履行与原告后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张某称:2008年12月,张某与黄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用本案涉诉的房屋。2009年10月15日,房屋出卖人黄某、房屋买受人丁某与居间方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合同约定黄某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房屋一套出售给丁某,双方办理了网签手续。2009年12月,丁某与黄某因过户时间和余款给付等问题发生争议,黄某向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发出终止履行房屋经纪合同的通知。之后黄某又以相同价格与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原告张某要
2012-02
中国法院网讯 十几年前在银行的存款银行拒绝兑付,山东省莒县一储户怒上法院讨说法。日前,莒县法院作出某银行莒县支行向张秀元兑付存款4400元及利息的判决。 张秀元系莒县小店镇某村村民,于2000年1月13日在某国有商业银行莒县支行小店储蓄所存款4400元,存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2.25%。后张秀元将存单放在房梁上遗忘,2011年才发现并持存单到某银行莒县支行请求提取存款本息,某银行莒县支行以该笔存款已移交到另一家银行为由拒绝向张秀元兑付,后张秀元与某银行莒县支行交涉未果,起诉到莒县法院,请求某银行莒县支行兑付本金4400元及利息。 法院审理查明,某银行莒县支行在2000年12月22日将某银行莒县支行小店储蓄所撤消,并将小店储蓄所的所有存款
2012-02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2月15日下午,江苏宜兴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汽车质量纠纷引发的汽车更换纠纷案进行了审理,判决汽车4S店为原告更换汽车。这成为江苏首例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整车更换”的案件。 被告任先生2009年11月买了一辆迈腾新车,当年冬天,这辆车就出现两次启动无故熄火故障,销售公司进行了简单的故障排除。2011年3月,任先生的汽车再次无故熄火,销售公司认为,汽车熄火的原因在于变速箱。经过多次交涉,当年8月,销售公司更换了变速箱总成。2011年10月7日,任先生一家开车在高速上时,车辆在减速后突然失去动力,差点造成车祸。事后,经4S店检查,车辆发生故障的原因还是在变速箱上,并再次提出帮他更换变速箱总成。 在提车前,任先生被销售人员告知,车辆在更换完毕准备交付后的试车过程中,又出现了与高速路上同样的情况,必须第三次更换变速箱有关部
2012-02
西门子旗下公司德国欧司朗将温州一家注册了“欧可朗”商标的个体经营户告上法庭,诉其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日前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 原告欧司朗公司系西门子全资子公司,其在中国拥有注册商标“欧司朗”等多个品牌。被告则为温州一家个体经营户,注册了商标“欧可朗”,并使用了“欧可朗”企业字号。原告认为被告“傍名牌”遂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要求被告:一是停止侵权,二是支付赔偿费人民币50万元,三是变更其企业字号“欧可朗”。被告则认为其合法使用企业字号和注册商标,不构成侵权。 2011年12月13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双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经调解,原告同意放弃赔偿金,被告则同意无偿将自己所持的欧可朗商标转让给原告,双方还一并解决了就被告企业名称及其商标权方面存在的其他诉讼风险,庭审、调解整整持续了五个小时。 作者:
2012-02
安徽利辛县“甲醛猪血”案16日在利辛县法院一审宣判,刘振坤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利辛县法院审理查明,从2010年10月开始,刘振坤、李英夫妇二人大量购买猪血,并进行加工。为让猪血半成品色泽美观、不易变质,刘振坤购买了甲醛,配制成有毒、有害的甲醛溶液,将猪血半成品浸泡在甲醛溶液中。至2011年9月,共加工生产含有甲醛的猪血10多吨,销售给李某等多名食品经营户,经营户再以食用“鸭血”对外销售。2011年9月,工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检查发现,所查处的“鸭血”中含有甲醛成分,认为此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遂将此案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振坤、李英夫妇在食品中故意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销售,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李英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主动退出非法所得,具有法
2012-02
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投资的北京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将河北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要260余万元广告费,昨天记者从(北京)海淀法院获悉,此案现已审结,今麦郎被判埋单118万元。 其实在2008年,今麦郎和澳卫时代就因此在河北当地法院对簿公堂,法院以此案涉嫌刑事案移送公安机关。去年9月,河北隆尧县检察院认为合同诈骗证据不足,决定对方宏进不予起诉。之后澳卫时代将今麦郎诉至海淀法院,追讨广告费。 澳卫时代公司称,两公司有广告合作,2007年4月2日今麦郎要求更换广告内容,澳卫时代于同年5月1日至6月1日在央视2套的《欢乐家庭》栏目
2012-02
资本外逃对处于盛世的中国是个尴尬。根据央行上个月公布的金融数据,2011年12月底外储为31.811亿美元,比11月底的32.209亿美元,减少398亿美元,为自1998年以来首次季度下跌;同期金融机构外汇占款月也连跌三个月,12月较11月下降1003亿元人民币。尽管数据下降有多重原因,但现象背后的财富外流却是事实。 一个被广为引用的例证是,招商银行(600036)联合贝恩公司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11年,在受访的可投资资产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主中,约27%已经完成投资移民,另有47%正在考虑移民。这样的调查我们不知道准确度到底有多高,不过,相关的证据并不少。美国移民局日前公布最新数据显示,2011财年共有2969名中国公民申请了投资移民的EB-5签证,其中有934人获批。在EB-5签证全球总申请人数中,中国人占75%。 发展中国家民众向发达国家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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