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感冒药新康泰克中含有可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盐酸伪麻黄碱,因此备受毒品犯罪分子青睐。梁某等六人非法买卖新康泰克近千箱,分别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此案也是全国首例数量如此多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6年年底至2010年1月间,被告人解甲、梁某、解乙(三人均为男性,北京市人,无业)先后从被告人张某(男,46岁,陕西省人,无业)手中购买新康泰克700余箱,他们将药品拆封后,将胶囊内的康泰克粉末装入塑料袋中后向外出售。新康泰克中共含有盐酸伪麻黄碱126000余克,经营数额127万余元。 经查,2009年2月10月间,被告人田某(男,33岁,河南省人,原北京某医药
2011-07
中国法院网讯 河南郑州城际公交运营不久后,各种的投诉声、质疑声盖过了曾经在市民间流传不断的溢美之词。其中,票价不断上涨反响最为强烈。城际公交票价该是多少?到底该有那个部门制定票价让市民困惑不已。较真市民赵正军为此起诉了郑州市物价局,要求物价局对郑新城际公交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中原区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赵正军的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2009年4月1日,赵正军乘坐河南神象客运有限公司开通的郑新城际公交,被收取12元票价,经向河南省发改委咨询后答复称城际公交属于政府定价范围,而郑新城际公交未经政府定价。赵正军向物价局举报上述违法行为,请求处罚。 物价局答复,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2011-07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文号】法释〔2011〕16号 【发布日期】2011-07-20 【生效日期】2011-08-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1〕16号 )(2011年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6次会议、2011年4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0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
201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全文) (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 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第三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
2011-07
香港警方22日表示,一名内地男子22日上午在湾仔金紫荆广场擅自降下国旗并将其烧毁。目前警方已拘捕该男子并对其提出起诉。 警方介绍说,22日11时45分左右接到报案,指一名内地74岁男子在金紫荆广场擅自降下国旗,并将其烧毁。警方到场后立即逮捕该名男子,并随即更换升挂起一面新国旗。 警方以涉嫌触犯《国旗及国徽条例》罪名对该名男子提出起诉。案件将于2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庭审理。来源:新华网责任
2011-07
7月22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张铭给付原告黄光敏违约金1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履行。2009年7月12日,原告黄光敏与被告张铭签订协议一份,双方就二人合伙经营热处理项目终止一事达成一致,约定:张铭同意退出双方热处理项目的合伙经营活动,黄光敏同意张铭终止与其合伙关系,终止合伙关系后,由黄光敏个人负责热处理的生产经营活动,协议签订后,一年半内张铭不得在泗洪县内(油泵厂除外)从事热处理工作,黄光敏不得到泗洪厂做阻挠或中伤等一切对张铭不利的事,协议签订后即可生效,如违约,违约方给守约方10000元违约金。协议签订后,被告张铭在泗洪县雨辰汽车配件厂(位于泗洪县瑶沟乡)从事热处理工作。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成立,被告应按
2011-07
20刚出头的一对小青年未婚同居并生下一女,后因性格不合,两人分居,不满六个月的女儿随女方生活,并跟随母姓,男方因此拒绝支付抚育费用,女方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依法履行抚养义务。近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非婚生女儿由生母监护抚养,生父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400元,每半年付一次,至女儿18周岁止。2011年正月,20刚出头、已经未婚同居生活了三年的安徽省明光市居民高某某与魏某某因生活琐事发生吵闹,魏某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同年3月,高某某生下一女,并向魏某某讨要女儿的抚育费用,魏某某同意女儿跟随高某某生活,但提出要其支付抚养费用的前提条件是女儿必须姓魏。经多次协商未果,高某某向法院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
2011-07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审结一起因房市政策变化导致买房人无法贷款购买房屋导致合同解除的案件。2010年4月15日,出卖人叶某与买受人董某在安信瑞德公司居间下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叶某出卖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大河庄苑某号房屋,房屋成交总价为1480000元,董某支付定金人民币50000元以及房屋首付款200000元,剩余房款108万元整以贷款形式支付给叶某,如贷款不足108万元,以现金形式补足;若贷款因董某自身原因未获批准,由董某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叶某。后董某支付定金5万元,首付款20万元。2010年4月30日,北京市颁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通知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董某的户籍所在地均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
2011-07
赶集网”因买卖二手货而被大众熟悉,为拓展业务范围,“赶集网”的运营商鑫秀伟烨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聘用其上海地区广告代理商全博公司的原5名职员。全博公司以违约为由将鑫秀伟烨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原告全博公司诉称,2009年6月,全博公司与鑫秀伟烨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赶集网城市广告代理协议》。该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即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接收另一方在职或离职2年内的员工为其提供服务。同时约定不履行竞业限制条款的一方,应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全博公司前一年代理赶集业务按照标准定价核算的全年营业额的50倍,不足50万人民币按50万元人民币赔偿对方。鑫秀伟烨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私自通过其上海分公司录用了全博公司在职或曾经任职的员工。经初步统计,全博公司2009年代理赶集业务的全年营业额为61万余元。全博公司认为,鑫秀伟烨公司已经严
2011-07
因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果不满,赵氏三姐妹在民警维持现场秩序、护送运送票箱的警车离开过程中,阻止民警执行公务,阻碍车辆通行,致该路段出京方向严重堵塞达2小时。检查机关将3姐妹公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2010年7月,赵村举行村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因对选举结果有异议,部分村民对选举票箱进行抢夺,并拦截运送票箱的警车。在民警现场维持秩序、疏导交通的过程中,赵三姐躺在出村方向的马路上,阻碍车辆通行。赵二姐、赵大姐则对现场执勤民警进行辱骂并拒不听从劝阻,致使众多村民在路上围观、滞留。该村公路属于市级公路,赵氏三姐妹引发的行为该村马路出京方向三条车道被严重堵塞,时间长达两个小时。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氏三姐妹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了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三姐妹同样的刑罚,均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nb
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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