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发布日期】2013-06-29 【生效日期】2014-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07
因怀疑被麻将馆店主“杀猪”(出老千),江西南城县一麻友与店主发生口角,继而大打出手,将店主打伤。6月26日,江西南城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武火旺赔偿原告赖红英各项损失的70%,计人民币5000元。 开麻将馆的赖红英与武火旺本是住在同一小区内的邻居,后者经常到赖红英开的麻将馆打牌。连输数次后,武火旺怀疑麻将馆出老千宰杀顾客,并到处宣扬。2013年3月22日,赖红英听闻此事,一气之下找到武火旺理论,谈论无果后返回家中。当天上午,两人在沙县小吃店偶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双方再次发生争执,继而大打出手,经公安机关介入才得以制止。后赖红英被送往南城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8天,经法医鉴定,
2013-07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乡中年妇女蓝红与韦晓青,因争风吃醋发展到谩骂打架,蓝红被打后提起诉讼,索赔7千余元。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蓝红获赔近4千元。 蓝红、韦晓青同住一个村庄,往时关系尚好。但从2011年起,因蓝红无端怀疑韦晓青与蓝红的丈夫有不正当关系,多次在不同场合对韦晓青进行谩骂,继而双方产生矛盾。2011年10月14日、15日,双方都在因这桩“风流韵事”而发生过吵架。 2011年10月16日上午7时许,蓝红与韦晓青先到安阳镇红河农贸市场内对面卖菜,约过十多分钟后,韦晓青的丈夫周国建因负责采购蔬菜送利客隆超
2013-07
中介公司明知买房人不具有购房资格,仍承诺可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致使买卖双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未能实际履行。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剩余中介费,买房人反诉要求中介公司返还已支付的中介费用。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双方的诉讼请求。 2009年8月,黄某与妻子登记结婚,妻子名下当时已有2套住房。2011年2月16日,《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施行。同年7月5日,武某与黄某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武某以485万元价格将其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一套房屋出卖给黄某。同日,三方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和《代办贷款及权属转移登记服务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为13万元,办理按揭贷款和权属转移登记服务费为3000元。当日,黄某支付了2万元居间服务费。当月14日,武某与黄某办理了网签。黄某先后向数家银行申请贷款,均未获批,在最后一次申请时,黄某妻子交纳
2013-07
近日,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新人与婚纱摄影店之间的侵权纠纷。 2012年10月15日,李永与王丽打算结婚,于是来到刘娟开的婚纱摄影店进行婚庆摄影,李永和刘娟签订了套系金额1600元的摄影合约单,并附有包括录像及制作VCD的免费服务项目,李永二人向刘娟支付了服务费1600元钱。 后李永与王丽按婚期举行了婚礼,刘娟于婚礼的当天派摄像师向原告提供了摄像服务,但至今录像光盘未向李永二人交付。经向被告询问,系由于摄像师的操作失误将录像资料丢失。原告认为婚礼是一生中的大事,录像资料的丢失对原告及家人的精神造成极大伤害,据此要求被告赔偿误工费600元,交通费700元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永、王丽在被告处摄影,与被告签订有摄影合约单,被告同时提供免费的婚礼录像,原被告双方已形成了摄影、录像服务合同,被告即负有按原告要求将婚礼全过程进行照录像并制
2013-07
一男子为了能与小三长相厮守,竟学起“陈世美”抛家弃子,要与结发妻子离婚。2013年6月27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驳回原告曾凡的离婚诉请。 经审理查明,1985年下半年,原告曾凡与钟婷经原告曾凡姐夫介绍相识后,于1986年12月在萍乡市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好,并于1987年生育一男孩。1992年,被告钟婷发现原告曾凡与其他女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此与原告曾凡发生争吵,后在原告曾凡的赔礼道歉下,双方和好。1996年10月,被告钟婷从萍乡来到宜春市环卫处做临时工至今。1999年,因小孩从萍乡转学至宜春,原、被告经协商将全家户口由萍乡迁至宜春。此后,原告曾凡独自继续在萍乡上班,但每月会来一次宜
2013-06
把钱存银行获取利息收益是普通老百姓最省心也是最放心的理财方式,可是在高息揽存诱惑下存到银行里的百万巨款居然不翼而飞,造成的损失银行是否承担责任?近日,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银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2007年11月8日,原告李翠莲在第三人黄晓以每存期20天、按30天银行存款利息给付的劝说下,在被告农行田东支行办理了一张卡折合一的钻石卡。当日原告将820000元存入该卡,20天后,第三人黄晓如期支付一个月的银行利息。2007年11月27日,原告再往卡里存300000元,次日即28日,原告又分别将40000元及20000元存入该卡,卡上余额共有1180000元。2007年12月18日,第二期存款到期后,原告
2013-06
女儿陪着母亲递了诉状,因丈夫以赌为生,挥霍积蓄。日前,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准予原告黄兰香与被告李子仁离婚。 1994年2月,原告黄兰香与被告李子仁经媒人介绍相识,于同年4月份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婚后感情一般,缺乏感情基础。1995年4月,双方生育了一个女儿,取名李然然。原告黄兰香一直在县里的纺织厂上班,被告李子仁则没有正当职业,一直想着做生意,可是都是在家游手好闲,家里都是靠黄兰香的工资来维持生计。从小李然然都知道母亲黄兰香独立支撑一个家的辛苦,自小乖巧懂事。可是父亲李子仁则经常和朋友一起打牌,夜不归家,经常问黄兰香要钱,几年来,输了家里的积蓄。2007年8月,黄兰香发现李子仁在家拿钱出去
2013-06
因在京东商城购买的碧欧泉透晶换肤精华素,经“碧欧泉”香港客服确认已经超过使用期限,近日,冯先生将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公司)、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莱雅公司)诉至法院,以消费欺诈为由要求两公司双倍赔偿货款398元、公证费1000元。目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冯先生称,他于2012年12月1日在“京东商城”网上购买了欧莱雅公司生产的“碧欧泉-透晶焕肤精华素”两支,价格合计398元。2012年12月2日,冯先生收到货物,但至今未收到发票。 冯先生称该产品外包装盒上中文注明的限制使用期限为2015年3月1日。因担心产品真伪和质量问题,冯先生遂拨打“碧欧泉”香港客服电话询问相关信息,客服人员根据产品包装盒上所印的批号告知冯先生,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是2009年1月22日,保质期三年,即产品使用期限已于2012年1月22日届满。 得知结
2013-06
因打印对账单被收取了4200元费用,储户王某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告上法庭。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王某的上诉,维持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 2007年,王某在花旗银行昆仑支行营业厅开立了花旗睿智理财账户(未选择开通电子银行)。2011年10月,王某到花旗亚运村支行营业厅申请打印2007年11月至2011年10月的账户对账单,支付了4200元打印费后,共打印了94张A4纸。2012年3月7日,花旗亚运村支行先后对王某账户进行了3次操作,两次打入4200元,交易描述分别注明“退款”和“月对账单服务费退款”,第三次扣除4200元,交易描述注明“取消退款”。 &nb
2013-06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5 www.zzylawy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61903号
技术支持: 智顺网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