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房屋纠纷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研究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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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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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发〔201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 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际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金融格局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和金融开放程度不断提高,金融风险隐患也在积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突出强调要显著增强我国金融业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全面推动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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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鉴定是指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在刑事司法实践尤其是故意伤害类案件中,鉴定结论对案件的定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刑事案件经过侦查、起诉环节,到法院审判阶段后,当事人一方往往会对伤情申请重新鉴定,在重新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三个问题:首先,某些法院盲目准许伤情重新鉴定申请。在立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在伤情鉴定结论出来后会给当事人双方一定的异议期限,如果在这段时间没有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就会丧失了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除非在审判阶段当事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鉴定程序存在重大违法之处,才能够对伤情进行重新鉴定,否则的话会给某些怀有不良动机的当事人可乘之机。因为伤情鉴定与其时间长短有关系,案发当时做的鉴定最具有客观真实性,而案件一旦到法院之后,就已经过去几个月时间了,此时如果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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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故意犯罪,缓刑期满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理论界一直未有定论,司法实践中也因无章可循,存在不同执行标准。本文从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认为应该及时总结实践经验,适时修改立法,使符合累犯条件的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再次故意犯罪得到从重处罚,既使罪责刑相适应,也使立法与司法相统一,同时达到预防犯罪、惩罚犯罪、降低重新犯罪率的目的。 【关键词】 累犯 缓刑 假释 故意犯罪 引言 从犯罪形态而言,累犯[①]是重新犯罪的一种,刑法作为惩罚犯罪,预防犯罪和保卫社会安全的工具,其效果如何,从重新犯罪率的高低上可略窥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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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是我国刑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刑罚制度,正确理解、科学运用自首从宽之制,能促进刑罚目的之实现,保障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落实,并裨益于司法效率之提高。在立法上,最高人民法院在《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规定的基础上,公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自首的许多问题给予了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有部分问题存在争议,例如如何认定“形迹可疑”。 如在陈某涉嫌抢劫一案中,公安人员因某地段接连发生一男子持水果刀抢劫的案件而加强了巡逻,后在巡逻中发现在该路段徘徊且东张西望的陈某,遂上前盘查,陈某对答支吾、神色慌张,在要求陈出示身份证时,陈的口袋掉下了一对黄金耳环,陈某随后主动交待了多宗抢劫事实。陈某是否成立自首?有二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陈某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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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和盗窃罪是现实生活中很常见的两种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犯罪,一般情况下两种罪名是易于区分的,但当诈骗行为和盗窃行为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就很容易混淆,对这类案件如何定性实践中存在争议,这也是审判实务中一个难点的问题,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盗窃罪与诈骗罪的法律界定进行分析探讨。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二者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主观方面均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均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不同的地方则表现为犯罪客观方面,这也正是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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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裁量,简称量刑,是指在对犯罪人定罪的基础上,以量定刑罚为内容的刑事司法活动。[1]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参照犯罪人的个人情况,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人裁量决定适当的刑罚。从这里可以看出法官在量刑中会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量刑偏差的问题也就由此而产生了。电脑量刑的出现是否有利于改善量刑中的偏差问题呢? 一、电脑量刑的概述 1、电脑量刑的基本原理 电脑量刑法,又称电子计算机的量刑方法。电脑量刑属于人工智能的专家系统,它是综合运用现代现代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的理论成果,采取数学模型的技巧和电子计算机技术,集法律有关规定和专家审判人员的经验以及他们正确适用法律定罪量刑的案列于一体的产物,它根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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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我国法律上的刑事诉讼证据规定,存在着先天性的不足和立法上的障碍,我国针对这些非法行为制定了一些规范,但是这些规范原则性较强,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得到严格贯彻和执行。然而在现在的实践中对于死刑案件的审判要求越来越严格,为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能够做到万无一失,真正实现人权保障,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也显得越来越重要。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颁布了最新的“两个证据规定”,即《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两个证据规定”的出台,对于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法治,维护司法公正有着必不可少的重要意义。 “两个证据规定”的具体内容详细分析来看,可以知道其中为确保死刑案件的质量所进一步规定的死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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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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