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齐某到济南一家机械加工厂干钳工,该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2013年2月,齐某在工作中受伤,厂方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支付医药费等有关费用。2013年9月,齐某向当地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确认与机械加工厂存在劳动关系。同年10月,仲裁委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2014月1月,齐某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7级伤残。2014年2月,齐某再次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机械加工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013年3月,仲裁委裁决机械加工厂支付王某一次性工伤待遇等共计56732元。2014年4月,齐某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增加工伤保险待遇数额。审理期间,齐某因病死亡。齐某的妻子提出承继诉讼,要继承齐某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受到工伤的,其应当享受的待遇主要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
2014-06
法制网记者马超 法制网通讯员肖水金 雒呈瑞 只有初中文化的臧贵洲,是全国某知名餐饮连锁酒店的一名仓库管理员。刚开始接手工作时,他还按照公司规定进、出货物,但时间一长,看着堆积如山的酒水由自己管理,加上羡慕酒店客人高消费,他开始时不时拿几瓶酒卖掉。慢慢的,他发现根本没有人发现,胆子便越来越大。 经法庭审理查明,在2年多的时间里,被告人臧贵洲利用担任仓库管理职务便利,私自出售该酒店洋河天之蓝白酒1262瓶、海之蓝白酒645瓶,并将货款33万余元占为己有。最终,被告人臧贵洲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这是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营企业中职务侵占犯罪的典型案例。据该院副检察长詹静介绍,近两年来,该院办理的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犯罪案件达到18件18人,在案件数量上升的同时,涉案金额也不断攀升。 据介绍,建邺区检察院办理的这18起案件,犯罪主体多为基层业务人员,
2014-06
裁判要旨 利害关系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自行撤销原处罚决定后又作出对利害关系人更为不利的不予处罚决定,重新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因违反禁止不利变更原则构成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应予撤销。 案情 2008年7月31日,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作出交公(二)决字(2008)第009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以下事实:2008年5月13日7时50分许,丛弄璟在11路公交车调度室因发车之事被梁恩伟指责后双方发生口角,后相互撕扯,造成梁恩伟“颈间盘膨出症”旧病复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丛弄璟行政罚款50元的处罚。 梁恩伟不服该处罚决定,于同年9月1日向大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l0月23日大连交通治安分局作出交公撤决字(2008)第002号关于撤销交公(二)决字(2008)第009号行政处罚决定的决定,理由是经分局执法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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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一孕妇唐某乘坐客车时,因车辆剧烈颠簸导致流产,唐某遂将客运公司诉至法院。6月16日,经零陵区法院调解,客运公司一次性赔偿唐某医药费、精神损害等费用6000元。 2013年12月5日上午10时,怀胎6个月的唐某与丈夫一起乘车到城区办事。在行至石山脚路段时,司机解某发现路面不平,遂减速行驶。但由于采取了不当措施,引起车辆剧烈震动,致使唐某腹部不适。后经永州柳子司法鉴定所鉴定,为“早孕期间,因过度震荡等因素导致流产。”为此,唐某多次与客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客运公司却以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和数额等理由拒不赔偿。唐某遂将客运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形成了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客运公司在承运途中,未能依约安全将唐女士送到目的地,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法院对唐某要求客运公司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等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谭鑫 李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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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练女士休完产假欲返回重庆某公司上班,公司告知其岗位已被人代替。同年6月14日,公司安排练女士从事审价工作,练女士不同意该岗位调整安排,未去公司上班。次日,公司安排练女士从事成本核算,练女士仍不同意。后来,公司安排练女士从事库房管理工作,练女士拒绝该岗位调整,仍未去公司上班。同年6月27日,公司以练女士连续旷工为由,提出与练女士解除劳动关系。为此,双方闹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司解除与练女士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判令该公司支付练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2.43万元。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工作岗位时应征得本人同意,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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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11年10月24日,济南市旧城改造公司向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提出验收备案申请,要求对馆驿街以南棚户区改造工程1-8号楼的消防设施进行抽查验收。济南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进行抽查后,于2011年11月21日作出济公消验备[2011]第0172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结果通知》,认定馆驿街消验备[2011]第0172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结果通知》认定事实错误,向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裁判结果 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结果通知》属于技术性验收通知,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依照行政诉讼法等规定,裁定驳回原告戴世华的起诉。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是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质量监督管理的最后环节,备案结果中含有消防竣工验收是否合格的评定,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建设工程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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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09年,郭德胜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建造养殖场一处,实际占用土地面积220.50平方米。2011年12月5日,河南省卫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卫辉市国土局)对原告郭德胜作出了卫国土监字(2011)第0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原告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20.5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220.50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4410元。原告认为被告作出处罚决定认定事实错误,诉至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二)裁判结果 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认为,原告郭德胜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养殖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卫辉市国土局应当根据郭德胜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事实,对郭德胜作出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或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的行政处罚。但被告提供的标示郭德胜违法占用土地的具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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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舌尖上的中国》是中央电视台摄制的一部大型美食类纪录片,播出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影响,享有较高知名度。中央电视台此后将该节目的著作权授予原告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3日,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应原告申请,对被告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土豆网”(网址www.tudou.com)上提供涉案节目的在线点播服务的行为进行了公证。原告认为,土豆网未经许可,在涉案节目热播期内提供在线点播服务,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及为调查取证所支付的合理费用5万元。 (二)裁判结果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作品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类似电影摄制方法创作的作品,应受著作权法保护。全土豆公司未经授权于作品热播期内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点播服务,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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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12年2月24日,兴业银行济南分行、旺隆公司与济钢公司签订《保兑仓业务三方合作协议》,约定:为保障兴业银行济南分行与旺隆公司在2012年2月24日至2013年2月23日期间发生的各类授信业务项下协议的履行,旺隆公司、济钢公司双方同意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双方贸易合同的付款方式,并由兴业银行济南分行作为汇票的承兑银行,济钢公司作为汇票的收款人。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同意贷款给旺隆公司,用以支付旺隆公司在上述贸易合同项下的货款。提货采用旺隆公司从济钢公司自行提货的模式。银行承兑汇票开出后,旺隆公司即可向济钢公司提取与初始保证金100%等值的货物。此后旺隆公司每次向济钢公司提货时,济钢公司均应凭兴业银行济南分行签发的《提货通知书》办理。济钢公司收到《提货通知书》的当日立即向兴业银行济南分行签发《发货通知书》,并按《提货通知书》规定向旺隆公司办理发货事宜。济钢公司违反上述规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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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11年12月9日,被告人俸红飞与同村村民俸某强(被害人,殁年13岁)、俸某佳(被害人,殁年13岁)相约到水坝处捉老鼠,后三人又在一起制作烤肉。其间,俸红飞因琐事与俸某强发生争吵,遂持长柄尖刀、铁锤先后捅刺、击打俸某强和俸某佳,致俸某强心脏被刺破,失血性休克死亡;致俸某佳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俸红飞就地挖坑将俸某强、俸某佳的尸体掩埋。12月11日,俸红飞为转移视线,书写两封勒索信,分别放置于俸某强、俸某佳家门口。 (二)裁判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俸红飞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俸红飞因琐事持械杀死两名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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