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套用兄长的身份信息取得驾驶证,驾驶重型车辆撞上二轮摩托车,造成三人死亡,保险公司拒赔,该案如何决断?2月4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宣判,保险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支公司赔偿原告损失427000元;两车主包军、许志飞赔偿原告损失130289.2元;挂靠单位资溪县闽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两车主的上述赔偿金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2年6月19日,被告包军驾驶重型自卸车辆在南城县上唐镇某路段逆向起步驶出时,撞上李小华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后载两人),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李小华及两乘车人死亡。南城县交警部门认定,肇事人包军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小华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两乘车人不负事故
2013-02
小安和三个小伙伴在绿地玩耍时,不小心被伙伴踢翻的油罐烧伤。不得已,小安将三人告上法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近日判决,四人按各自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2010年10月1日上午,11岁的小安和小君、小明、小风四人在家附近的绿化地玩耍。玩耍过程中,小明拎来一桶装着油漆稀释剂的铁罐,欲砸开未果。后小君在绿化地中一个火堆边将该铁罐砸开,并将之踢翻,火焰将在边上围观的小安烧伤。事发后,小安被送至武警上海市总队医院接受治疗。后经鉴定,小安因火焰灼伤致躯干、右上肢、双下肢等全身多处外伤,疤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8%以上,评定七级伤残,给予营养4个月,陪护6个月。2012年,小安诉至法院,要求小君、小明、小风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
2013-02
时下正是寒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又成为社会、家庭、学校的共同的责任,如何从根源上扼止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是非常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2月4日,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儿童游泳溺水而亡的案件,依法判决原告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学校承担次要责任。 2012年9月27日下午1时50分左右,定南县龙塘镇长富学区小学二年级学生胡某和本校其他同学在离学校数百米外公路旁的水塘中游泳时溺水身亡。原告胡某的父母以长富学区小学疏于管理,大门没有门卫管理,白天处于不关闭状态,以致胡某跑出去游泳溺水身亡,要求被告赔偿各种相关费用157705.5及精神抚慰金5000元。  
2013-02
3日上午,历时1年多、前后开庭4次的“李阳离婚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宣判。法院判决准许李阳与妻子李金离婚。在判决书中,网民对这起离婚案最为关注的“家暴”“重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这四大疑点都得到了回应。 李阳行为是否构成家庭暴力? 2011年10月,“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被妻子李金(KIM LEE LI)以家暴为由起诉离婚。这起离婚案从一开始就吸引了公众的目光,其后曝出李阳短信威胁、“重婚门”事件更是让这起备受关注的离婚案波澜迭起。 李阳
2013-02
近日,云南省大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马某持刀砍伤乡政府工作人员王某、袁某等人一案。 2004年2月5日9时许,被告人马某在其住宅处见自己的妻子要被乡政府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带走,持刀将正在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王某、袁某砍伤后潜逃。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袁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2011年10月3日,大关县公安局将潜逃八年的马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同时,被告人马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至王某重伤、袁某轻伤的结果,其行为又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同一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是想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是一罪并非数罪,不以数罪实行并罚,而应当择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对马某进行判处。我国法律规定,妨碍公务罪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而故意伤害罪中构成重伤的,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大
2013-02
备受关注的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公司虚假宣传案有了新进展。1月31,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诉中禁令裁定书,裁定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等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 广州医药集团与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因“王老吉”商标权之争,从昔日的合作伙伴变成冤家对头。在广药集团成功收回“王老吉”商标后,纠纷并没有就此打住。2012年11月30日,广药集团以加多宝公司及广州某店铺经营者彭某涉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索赔千万元的诉讼,矛头直指“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
2013-02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去医院看病时,医院病历上自己的名字往往被写的“同音不同字”。近日,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案件时,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2012年4月27日,施某驾驶某牌号摩托车与张立驾驶的无号电动三轮车左侧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和张立受伤。该起事故经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施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立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张立受伤后,于当日被送往蚌埠二院治疗,伤情经诊断为“左小腿不全断等”,住院治疗10天,支出医药费5千余元。后张立于5月7日自行要求出院,并于当日入蚌埠三院住院治疗30天,伤情经诊断为“左胫腓骨骨折”,支出住院费4万余元。现起诉来院,要求被告施某赔偿其相关损
2013-02
男子正指挥倒车,突然被行驶而来的牵引车撞倒,治疗期间细胞瘤因伤势被诱发,最终导致死亡。1月30日,南城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作出宣判,被告天安保险抚州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损失169005元。 2011年11月21日,刘社强(化名)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汕头市中宇货运站门口空地从西往东倒车行驶时碰撞站在该车右侧中部指挥倒车的李荣仂(化名),造成李荣仂倒地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人刘社强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抢救。汕头市交警部门认定,刘社强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李荣仂不承担事故的责任。李荣仂在医院住院治疗130天,出院诊断:1、特重型颅脑损伤;2、左侧额颞顶叶和其底节区星细胞瘤。出院医嘱:返当地医
2013-02
小学一年级学生不小心将铅笔的橡皮头戳伤了同学的眼睛。近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监护人责任纠纷案,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圆满结案。 2010年6月18日上午,在第二节课快下课时,盐城市某小学一年级一班的骆某不小心将铅笔的橡皮头戳伤了同桌朱某的左眼。朱某先后被送往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上海复旦大学附属耳鼻喉科医院进行治疗,共花去医药费5326.45元。后原告要求被告骆某、骆某某、陈某某(骆某的父母)、盐城市某小学赔偿损失未果,遂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因事故发生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79198.65元。原告朱某及其监护人朱某某、饶某认可被告盐城市某小学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
2013-02
1月28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金额范围内直接向死者亲属承担赔偿责任。据悉,这是去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来,该院判决保险公司根据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合同赔偿交通事故受害人的首例案件。 2012年9月8日11时50分,被告李某驾驶出租车与被告刘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至出租车乘车人吴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刘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和保险金额为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不计免赔)。案件审理中,死者亲属
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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