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低压线路与房后树枝摩擦产生火花,村民李某在某电力公司要求下砍伐树枝时不幸摔落受伤,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2011年7月24日,因天气原因导致李某北正房西侧上方低压线路与一棵自然生长的树木相接触,导致低压线路产生火花。李某发现该险情后,电话通知某电力公司,并告知相关险情。随后,该电力公司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排除险情。因未带作业工具,工作人员在进行断电作业后要求李某上房修剪树枝。因下雨致使屋顶湿滑,李某从屋顶摔下受伤。受伤后,李某先后到密云县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就诊,其被诊断为:右距骨开放性骨折伴脱位。李某的伤情经鉴定属于十级伤残。李某将该电力公司诉于密云
2013-01
欠下太多外债无力偿还,居然带着57名农民工共计22万元血汗钱恶意逃匿,拿这样的无良包工头怎么办?1月12日,闽北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在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渠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孙某渠当场表示服判。 2011年12月28日,孙某渠从南平市某工程有限公司某工程项目部承包到一期工程的泥水分部分项目工程。2012年2月-5月,孙某渠所承包的工程部共雇57名农民工进行施工,6月21日,该工程项目部将57名农民工工资22.7794万元转账至孙某渠的银行账户,但是,款到账后,孙某渠并未将这笔钱如数发给农民工,而是当天携款潜逃。 &nbs
2013-01
案情: 我与前夫于2011年2月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约定将登记在我前夫名下的一处夫妻共有房产赠与小孩,该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交由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并由双方各留存一份。但该房屋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现我前夫欠下不少债务,我担心他会将房产卖掉用来还债。请问:离婚时协议中将房屋赠与子女的约定能否撤销? 解答: 一般而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除非具有其他不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小孩所有,实际上是一种父母双方共同作出的,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赠与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
2013-01
镇海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人工授精生子引发的抚养费纠纷。 张某今年38岁,2012年10月,张某到镇海法院起诉前夫李某,理由是十年前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当时一周岁的儿子归母亲张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 现张某向镇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几年来拖欠的抚养费1万元,以后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 本以为是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结果在庭审中,被告李某却提出孩子不是亲生的,因其没有生育能力。对于李某的说法,张某没有完全否认,承认孩子确实和李
2013-01
因发现丈夫存的6.1万元“私房钱”,大渡口女子张丽大吵一场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这笔钱财。丈夫许涛辩称,这笔钱是公司放的公款。昨日,记者了解到,法官通过调查证实了许涛的辩解,但因二人感情已无法挽回,最终仍自愿协议离婚。 记者从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许涛在一家电脑公司工作。2003年初,二人通过朋友介绍相识,并在第二年结婚。从去年4月开始,两人关系开始恶化。上月初,张丽趁许涛不在家时,打开许涛的保险柜查看,竟发现里面放有一张许涛名下的存折,显示内有6.1万元存款。张丽认为许涛私藏“私房钱”,与许涛大闹了一场,要求许涛交出这笔“私房钱”遭拒。随后,张丽到大渡口法院起诉离婚。 &
2013-01
李先生与赵先生等人均是出租车司机,几人商定轮流乘坐其中一人的出租车上班,乘坐人每天支付司机10元钱。2012年7月的一天,李先生为司机,其车上搭乘赵先生等4人,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4人受伤。后赵先生将李先生所属出租公司起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索赔经济损失,出租公司以李先生未开计价器,其行为不构成职务行为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近日,该院经审理后认定出租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赵先生诉称,2012年7月4日,在北京市顺义区右堤路,李先生驾驶出租车载乘赵先生等4人由北向南行驶,后与刘先生所驾车辆相撞,造成原告等人受伤,两车损坏。经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适用简易程序认定,被告刘先生负主要责任,被告李先生负次要责任。故起
2013-01
陶某成立公司后即将注册资金抽逃,又以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放贷,在此期间还侵占公司财产。近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决定对陶某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陶某于2010年1月发起成立建湖县德群投资有限公司,取得验资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将公司账户上的200万元注册资金全部抽逃。经营期间,陶某与徐某等人以德群公司及群益分公司的名义,向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计1000.585万元,同时以签订借款合同、打借条等方式,向多人发放贷款计1042.85万元,非法获利73.1613万元。陶某还利用担任德群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采取借他人名义向该公司借款
2013-01
崔师傅是一家物流公司雇佣的驾驶员,在为雇主携送4万元货款的途中货款不翼而飞,雇主认为崔师傅对此负有全部赔偿责任,双方协商不成,雇主将崔师傅告上法庭,1月16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因为当天温州发生动车特大事故,所以双方当事人对事发当时的情况记忆犹新。庭审中,雇主王女士回忆道,物流公司在市区开有两家店面,平时自己负责照看分店,每隔几日就会让驾驶员在送货途中将货款带到总店交账,当时自己亲自将装有四叠钞票的小包交给了崔师傅,和驾驶员一同送货的还有一个装卸工。崔师傅陈述了之后发生的事情:自己驾车行驶到卸货地点后,下车办理手续,将装钱的小包交给身边的装卸工保管,等办理完手续后他发现,那个装卸工不见踪影、
2013-01
施工场地上斗车不幸坠落,致施工人受伤,经鉴定为两处十级伤残,施工人起诉发包人及承包人,2013年1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发包人、承包人、施工人均有责。 2011年8月23日,被告刘杨军与被告张予博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协议》,被告张予博将其私人住宅楼加建工程包工包料给被告刘杨军承建(原房屋三层再加建三层),2011年10月20日,原告林建安经人介绍到被告刘杨军承包的房屋加建工程从事挂升降机工作,10月21日下午14时左右,原告将装满混泥土的斗车挂进升降机升至将近加建的第二层房屋时(约12米高左右),由于升降机升机械齿轮损坏,斗车突然坠落砸伤原告腰部,原
2013-01
作为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各样证件齐全,但是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操作程序不设安全标志,导致骑摩托车车主掉到施工坑里经抢救死亡的结果,2013年1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样一个案件,被告自愿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9000元。 2012年8月20日22时,原告黄汉的儿子黄某驾驶摩托车沿敢壮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路经被告承包施工的路段时,由于被告田阳县大和建筑公司在施工地点没有设置安全标志,致使原告的儿子黄某所驾驶的摩托车掉入施工作业区内的坑内,黄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3年1月5日,原告向田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田阳县大和建筑公司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49000元,田阳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16日组
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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