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东湖警方刑侦大队从长沙将“被绑架”男子程某带回了武汉,跟他一起带回来的还有程某的情人。程某妻子阿英一路铁青着脸,她自己也没想到,自己巴心巴肝地数天的奔波、东湖警方举全局之力解救的丈夫,竟自编自导地演出了这么一出闹剧。 今年40岁的程某在一家企业看门,他和妻子阿英有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程某平时在家里是个好丈夫,也是个好父亲,尽心尽力地照顾妻子和孩子,虽说经济条件不富裕,但一家人比较和睦。10月底,程某突然说去新疆克拉玛依打工,补贴家用,阿英尽管依依不舍,但丈夫对家庭的这份担当还是让她感动。 10月31日,程某称买了张11月1日
2012-11
原、被告双方向法庭提供的证据不是同一版本,被告申请鉴定,但原告却置之不理。11月7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汪小兵的诉讼请求。 2008年9月9日,原告汪小兵与被告朱根平协商由原告向被告承包新干县河西工业园铜厂对面的硬质土方破碎工程,双方并签订了一份硬质土方破碎协议。此后,原告在被告的工地进行了部分施工,被告也向原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在工程尚未完工的情况下,原告离开工地不再施工。2012年5月,原告提供了一份协议及一份欠条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28571元,并委托律师全权处理此案。庭审中,被告认为原告提供的协议及欠条系伪造,要求进行鉴定,同时自己也提供了一份协
2012-11
身患感冒不让治,腰椎间盘突出也不让治,甚至被摩托车撞伤后仍不让治,这貌似不可思议的事情竟然发生在小雯(化名)身上,只怪自己遇上了如此迷信的公婆。不堪忍受的小雯含泪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离婚。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7日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奇婚姻纠纷案。 小雯与丈夫陈东(化名)于2006年12月15日经他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两口感情一直很好,在街坊邻居眼里是对恩爱和睦的模范夫妻。可时间长了小雯渐渐发现公公和婆婆行为举止令人费解:家中客厅摆放神台和佛像,香烛昼夜不断,每个房门上檐贴上符咒,两位老人时常口中念念有词,甚至有时候半夜起床对着神台作揖磕头。刚开始小玟认为老人迷信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也就
2012-11
夫妻俩在打离婚官司时均同意离婚,但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却争相推诿,一同到庭的10岁孩子小明(化名)见自己没人要,当场泪洒法庭。这是日前在北京通州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发生的一幕。昨天记者获悉,经过法官调解,最后孩子母亲带走了孩子。 王女士与丈夫冯先生的孩子小明出生于2001年,现在上小学。夫妻俩曾两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第一次因冯先生不同意离婚,法院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第二次冯先生起诉离婚,但双方因孩子抚养争议,丈夫一气之下撤回了起诉。 在此次庭审中,王女士与冯先生对于离婚一事双方均无异议,但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却无法达成一致
2012-11
据《新闻晨报》报道,徐某与陈某同居20年,双方虽未领证,但一直以夫妻相待。但令徐某没想到的是,陈某竟会背着自己与其他女子同居。在多次挽回未果后,她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两人离婚。日前,青浦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准予徐某和陈某离婚。 徐某和陈某原是同事,两人各自有家庭。朝夕相处下,渐渐觉得对方才是最适合自己的伴侣。1992年5月,徐某断然与丈夫离婚,打算与陈某一起生活。1992年10月,两人开始同居,而陈某也在同年11月与妻子离了婚。 之后两人相继从单位离职,为避免坐吃山空,1993年,徐某在青浦买了一间门面房开始做小生意。
2012-11
要钱不给,便对82岁的阿婆动粗,一番恐吓后梅州平远县90后陈某抢到了两块钱,也因此入了狱。昨日,梅州平远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1000元罚金。 虽然年纪小,但陈某的恶名在村内人人皆知。“工作不找,家人也管不了。”当地村民反映,小陈只有初中文化水平,长期游手好闲。其父母也坐视不管,陈某在村里面经常为非作歹。两年前,陈某便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 今年4月,陈某照例在村中闲晃,但肚子传来的饥饿感让他又动起了歪念头———“弄点钱”买吃的。于是,村中常年独居的82岁老太太林阿婆成为他下手的对象。来到林阿
2012-11
因腹部胀痛到平谷岳协医院就诊,张女士前后6次均未诊断出其怀孕,最终导致7个半月的胎儿被人工引产。她将该医院诉至法院索赔2.5万余元。 昨日下午,平谷法院审理此案,当庭经调解,张女士获赔7000元。 女子腹痛原为怀孕 张女士今年36岁,有个14岁的孩子。2011年12月15日,她因腹部胀痛、闭经4个月到平谷岳协医院就诊,一名医生先后两次诊断,未查出是怀孕,只给开了15服草药。  
2012-11
11月1日,通过广西柳江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正式履行完毕。 原告韦某到被告某医院做无痛人流手术,术后两个月到该院复查时,医院告知手术失败,要求韦某住院进行引产手术。原告遂按被告要求再次进行了手术,原告行清宫术后出院。出院后,因术后流血原告又到另一家医院就医,被诊断为不全流产,经该经该医院给予药物保守治疗后痊愈。原告认为,由于被告的漏诊和不负责任的行为,致使原告遭遇了三次手术,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遂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某医院依法申请对诊疗
2012-11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本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变更抚养关系的纠纷,却因原告的一句话让案件峰回路转,让被告郁闷的几乎吐血。 赵某与李某经人介绍于2008年下半年结婚,婚前赵某已怀孕3个月,婚后生育一子李毛。结婚两年后,因李某长期在外打工,导致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离婚时双方协议孩子由李某抚养,赵某享有探视权。在今年下半年赵某以李某无时间照顾孩子为由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李某则认为孩子一直由其父母照顾,而且他为了照顾孩子以后也不准备再出去打工。面对李某提出的有力理由,赵某突然说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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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岁的黄芳来北京遇到了在北京已有家业的同乡张帅,一见倾心,于是开始了与张帅的地下恋情。近十年的感情长跑,双方从地下情人变成同居密友,又从同居密友变成一对怨偶,最终再因“小三”问题走上离婚的法庭,黄芳与张帅终于以调解离婚的形式结束了十年的情感闹剧。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调结了这起离婚案件。 2002年黄芳与张帅相识后,由于张帅尚有妻儿,两人开始了地下交往。2005年黄芳怀孕,执意生下了一个女儿。由于张帅经常给付黄芳及孩子的生活费用,还曾带黄芳回家,张帅的妻子以张帅有第三者为由起诉离婚。张帅认可了自己与黄芳的地下情,将大部分婚姻共同财产都留给了妻儿,净身出户。黄芳满以为自己等到了幸福,但不想张帅却没有结婚的意思,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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