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某大学供暖中心经营管理的“后勤换热站”位于沈阳某宾馆地下一层,负责为该宾馆供暖,该宾馆以该大学经管的换热站存在噪音、振动超标问题,导致其经营的宾馆出现营业损失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某大学赔偿沈阳某宾馆营业收入损失。
办案法官分析称,本案中,沈阳某宾馆提供的由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监测报告》及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足以证明某大学供暖中心经营管理的后勤换热站对沈阳某宾馆存在噪声、振动超标,污染环境的侵权事实存在。
来源:中法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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