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2年在乐平市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证上登记为两人的名字。2009年,因丈夫张某长期在工作,夫妻关系不和,妻子李某准备和张某离婚,并打算卖掉双方居住的房子。2012年9月,李某伪造了张某同意售房的委托代理书,并持张某的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书与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刘某支付了合理的房款并入住该房,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张某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责令刘某返还房屋。 【分岐】 本案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物权是否发生转移,存在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出卖夫妻
2013-06
【案情】 2003年5月9日,徐某及其丈夫董某与某村民小组签订协议一份,协议约定由徐某、董某购买村民小组的农村集体土地一块,面积约为260平方米,购买价为90000元。协议签订之后,徐某、董某依约支付了购地款90000元,村民小组也依约将土地交付给了徐某、董某。同年8月,徐某、董某在购买的土地上建造二层楼房一栋,在房屋的建造过程中徐某、董某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楼房建成之后至今也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分歧】 关于徐某、董某对于建造的二层楼房是否享有物权的问题,存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徐某、董某向村民小组购
2013-06
【案情】 2011年10月7日,郑某通过房屋中介看中一套小户型二手房,并与该房屋的代理人潘红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售价30万元,郑某依约支付了购房定金2万元。签约当天,双方约定次日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但第二天,郑某却并未到场。一个月后,该房产权人以24万元的价格,将这套房子出售给了他人。郑某得知后,当即要求该房的产权人退还他2万元定金。郑某认为,该房屋的产权人“一房二卖”,明显违约。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该房屋的产权人应退还定金2万元,并按双倍标准赔偿其损失。 【法院裁判】 法院一审判决: 驳回原告郑某的诉讼请求。 【法理评析】 &nb
2013-06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3-05-27 【生效日期】2013-05-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正义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现将李泽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卫学臣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袁才彦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三个案例印发你们,供参考。
2013-06
夫妻不远千里外出打工,妻子“网瘾”难耐,欲到网吧上网遭丈夫劝拦,夫妻吵架后,妻子负气离开,抛夫弃子,断绝联系,2年后妻子以“被诱骗与丈夫结婚、夫妻年纪相差15年,无感情分居2年”为由起诉,理直气壮地要求与丈夫离婚。5月29日,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离婚案,判决驳回妻子的离婚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不准双方离婚的判决。 2002年初,17岁的瑶族姑娘谭美到田东县城一个工厂打工,与早已在该厂打工多年32岁的瑶族男子黄原相识,因谭美是新手,技术与能力对完成工作要求有差距,平日黄原会照顾和帮助谭美,黄原的善良和热心让谭美很感动,工作之余谭美会打听黄原的私生活,“黄大哥是否结婚、小孩多大?”等等,得知黄原未婚且未有女朋友之
2013-06
一司机因操作不当致发生车祸,人亡车损并负事故全部责任。一审判决车主负6成责任,司机自负4成责任,车主不服并上诉,日前,广西钦州市中级法院二审依《侵权责任法》改判车主负4成责任,赔偿16.28万元,扣减已经赔偿的2万元,还应赔偿14.28万元给司机家属,司机自负6成责任。 广西钦州人叶干升系被告钦州人袁炳扬雇佣的司机,2012年7月11日18时,叶干升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为被告袁炳扬运载矿石,于316省道155KM+850M路段时发生车辆侧翻,造成叶干升死亡,被告袁炳扬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叶干升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袁炳扬赔偿给原告叶干升的家属2万元
2013-06
未婚同居需谨慎,为“家”付出应多留证据,以免分手时落得人财两空。5月29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判决被告何小亮支付原告谢小兰房屋装修款4.2万元。 2011年1月初,谢小兰经人介绍与何小亮相识。同年2月初,双方便按当地乡下风俗举办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在一起同居生活。起初,小两口的日子还算过的比较美满,2011年6月10日,何小亮在父母的援助下购买了新房。随后,谢小兰为担起“妻子”的重任,也在父母的帮助下主动开始对该房屋进行全面装修,共花去装修费用8.4万元。 可在新房装修完成后,双方却因家庭琐事频繁争吵,双方均感觉越来越难以继续共同生活。最终,2012年11月初,谢小兰与何小亮因矛盾不可调和而分手。之后,谢小兰向何小亮讨要返还其支付的8.4万元房屋装修款而起纷争,双方为此对簿公堂。 庭审中,原告谢小兰称所有房屋装修事项均由其一人操
2013-06
今日,新疆兵团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酒保在婚宴中陪酒,因饮酒过量而醉酒死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 2012年10月2日,朱友、彭艳为其女儿朱梅、女婿陈小语在伊宁市某饭店举办婚宴。婚宴中,朱梅、陈小语向客人敬酒时,由马又林等人跟随其后陪酒。马又林醉酒后,朱梅、陈小语为其安排了房间休息,当发现马又林因醉酒呕吐脸色不对时,又将马又林送往医院治疗。因错失救治最佳时机,马又林最终因呕吐物阻塞呼吸道致窒息死亡。马又林死亡后,其近亲属与朱梅、陈小语就赔偿一事未能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要求朱梅、陈小语、朱友、彭艳赔偿死亡赔偿金等财产损失391692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马又林在参加被告朱友、彭艳为被告朱梅、陈小语举办的婚宴中陪酒,因饮酒过量导致死亡的损害结果发生,被告朱友、彭艳作为婚宴这一特定社会活动的组织者,被告朱梅、陈小语作为婚宴陪酒人的受益者,未尽到一般安全
2013-06
难抵金钱诱惑,竟帮上线庄家收单卖码,从中抽头牟利。地下“六合彩”让农民陈胜春赚了小钱,却付出了坐牢的大代价。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陈胜春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2012年2月至2012年8月期间,被告人陈胜春在其家中,非法从事六合彩写码接单活动,将刘玉清、王美香(均为化名)等人投注的六合彩码单上报给其上线,从中抽取10%的手续费。在此期间,被告人陈胜春共报码单70余期,非法经营额达72180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胜春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从事六合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悔罪,属初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法律教育网
2013-05
和女友分手后,男子汪某气愤难平,将前女友纪某的照片信息发布到网上,并配上侮辱性的文字内容。近日,经过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汪某向纪某书面赔礼道歉,并承诺立即删除网络贴吧内的相关内容,赔偿纪某损失500元。 汪某和纪某本是一对恋人,双方交往了几年,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后来因琐事闹矛盾,经常争吵而分手。由于两人在交往时汪某曾出钱给纪某家买房,并买首饰礼物等送给纪某,汪某遂将纪某诉至法院,要求纪某返还购房款及礼物等合计79000元。纪某认为自己已经吃了亏,只将首饰还给汪某,购房款不想予以返还。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纪某一次性向汪某返还43000元及首饰,汪某放弃其他请求。案件调解兑现后,汪某又觉得自己吃了亏,于是伙同其家人到纪某家大吵大闹,纪某父亲报警后,汪某等人才离去。 汪某回家后,觉得气愤难消,于是将纪某的照片、个人信息等发到“百度
2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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