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佛山9月5日电 (程景伟)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法院5日对“小悦悦”案作出一审宣判,案件被告人即肇事司机胡军被判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佛山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0月13日17时许,被告人胡军驾驶机动车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广佛五金城内,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胡军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辩称被告人的行为应构成交通肇事罪,并请求从轻处罚。 佛山市南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军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因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胡军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医疗费,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佛山市南海区法院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
2012-09
巴南区的老王带着1200元红包前去朝贺朋友的婚礼,却将礼金错送给了在同一家酒楼办婚宴的另外一家人。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收错礼金的人家坚持不退还这笔送上门来的喜钱。 为了讨回错送的礼金,老王打起了官司。昨日,巴南区法院的法官透露,经过调解,1200元礼金最终以变通的方式归还给了老王。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邓锐 送错1200元礼金要不回 老王家住巴南区石龙镇。今年5月1日,朋友有一场婚礼在石龙镇上一家酒楼举行,老王来到酒楼后,找到收取礼金的记礼台,签上自己的名字,奉上1200元红包,然后高高兴兴地上楼去了。老王环顾四周,没有熟悉的朋友在场,就找了一个不打眼的地方落座。 中午12时许,经过一番热闹后,婚宴开席。老王吃了很久也没见到朋友过来敬酒,一打听才知道自己可能走错了地方。 老王来到门口迎宾收礼的地方,见新人的名字不是朋友,这才反应过来———真的
2012-09
近日,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商丘市某房地产公司应当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为张女士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并承担巨额违约金(从2007年12月31日开始按本金200000元、日万分之三计算,直至房屋交付为止)。 2007年7月18日,张女士与商丘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约定张女士购买商丘市某房地产公司在永城市某花园603号房,面积139.89平方米,总价款255719元,按照约定,张女士应当于交房时交付总价款的80%,即200000元;同时规定,在奠基当天交10000元诚意认购金可顶房款20000元;双方约定违约金为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张女士于2007年6月22日、12月4日两次交购房款200000元,加上优惠10000元,张女士实际已交房款210000元,但是该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在收到张女士房款后,一直没有交房。双方形成纠纷。 永城市法院
2012-09
您是否知道?骑车过斑马线上并非绝对的安全?一旦骑车过马路被机动车撞伤,甚至您是在斑马线上,仍要承担部分车祸责任。这是因为骑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过马路时,按照交通法规,是必须下车推行的。近日,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骑车者尽管被撞得很严重,法院判决仍要承担部分责任。 电动车违章引发车祸 案件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2012年3月1日7时40分许,家住阆中城区的邓某驾驶以其父亲名义登记的“本田”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到单位办事。当他驾车行驶至阆中市七里大道“金海棠家园”外人行过街斑马线时,因车速过快撞上横穿人行过街横线的由李某某驾驶的“永久”牌电动二轮车,造成李某某受伤和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李某某被送至阆中市人民医院,其伤情经检查诊断为“左胫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左胸壁软组织挫伤”。李某某先后在阆中人民医院和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花去
2012-09
认为婚介公司未按承诺提供服务,存在欺骗、虚假情形,罗女士将某婚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服务费。记者9月4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婚介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婚介公司退还罗女士服务费4000元的判决。 2010年3月21日,罗女士与婚介公司签订《信息咨询与服务合同》约定,自愿成为婚介公司推荐会员,服务日期从当日至2011年3月20日,服务费为8000元;婚介公司按照罗女士择偶条件为其提供服务,直到服务期满为止。后双方一致同意添加婚介公司负责为罗女士推荐至成功的内容。合同签订当日,罗女士向婚介公司支付了8000元服务费。 2011年8月,罗女士起诉至一审法院称,其与婚介公司签订合同之前,其父反复说明择偶标准是北京籍、北京家庭男孩儿,并讲清了择偶条件。婚介公司表示保证一定按照其要求提供服务。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后,婚介公司未能按照承诺提供服务,而是介绍“北京户口男孩儿
2012-09
案情:2010年2月左右,被告人安某、王某、曹某经事前预谋,欲以诈赌的方式获取李某钱财并明确了彼此分工:由被告人曹某负责叫来吕某(另案处理)准备监控设备、特制扑克、振动器等诈赌工具;由被告人安某负责出面约李某来赌博;由被告人王某、曹某具体实施诈赌技术。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安某约李某一起来到某大酒店一房间内赌博,被告人王某、曹某等人假意与李某赌“九点”,实际上却由吕某在隔壁房间通过监控设备监看特制扑克的大小,然后通过振动器提示的方式,指挥参赌的被告人王某、曹某等人控制牌局,赢得李某人民币355万元。李某没带那么多现金,便写下一张355万元的欠条交给安某,此时被告人王某不慎将振动器掉在地上,被李某发现,李某识破骗局遂上前抢欠条,安某、王某、曹某、李某四人厮打在一起,此时,被告人王某随手拿起一个酒瓶砸向李某,李某当场昏厥,被告人安某、王某、曹某见状后逃离现场。服务员在房间内发现昏厥的李某已经
2012-09
[案情] 2009年6月,湖南省沅陵县征地建设工业园。被告人宋某时任该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股长,负责工业园的拆迁补偿、算账统筹,该股拟定的补偿费结算清单是支付征地补偿的依据。凉水井镇干部黄某、村支书被告人李某等人负责协助征用砂子坳村土地的工作。黄某和李某以解决辛苦费为名,请宋某想办法。宋某遂虚列了一张共计10余万元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明细表,谎称为砂子坳村弄点工作经费,交粟某呈报。之后,该县财政局国库股从该局工业园项目资金专户上拨付了包括宋某虚报的10余万元在内的征地补偿款给凉水井镇。村妇女主任杨某将10余万元取出后,按李某的安排交给黄某6万元,黄某送给宋某3万元,宋某分给粟某3000元,用4000元购买了一台办公电脑,余下的用于个人开支。李某和杨某等3人各分得1万元,余款作为村委会的经费。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宋某是国家工作人员、李某在协助人民政府从
2012-09
裁判要旨 裁量网站注册用户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要基于商业秘密的新颖性、实用性和秘密性三个特征进行综合判断。如果该信息无法直接轻易从网站获取,能给信息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并被所有者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则该信息构成商业秘密。 案情 2001年,原告浙江省衢州万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万联公司)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网络制作、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服务。同年,原告聘用被告周慧民为其制作网站和开发软件程序,聘用合同中约定:“无论是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后,或中途经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后,乙方都无权未经甲方同意将属于公司所有权的软件程序泄密,转让和用于他人(非本公司业务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追究乙方违约的权利。”2002年,原告开始运行“BOX网络游戏社区”网站。2004年,被告周慧民与其他四名被告(均曾在原告处任职)离开原告处,注册了新的网站www.box2004.com.周慧
2012-09
江西省信丰县城居民张某因为历史原因,在县城建设路有一块拥有使用权的22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2010年10月,张某在该土地上自建了一幢五层的楼房。后张某把该幢楼第三、四、五楼分别转让给邱某等人,张某与邱某等人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但是协议中未提及是否转让该幢楼的土地使用权,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邱某等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法院判决张某按所转让房屋面积的比例转让土地使用权给邱某等人,由邱某等人承担转让的办证费用。 张某认为法院判决不公,他认为,房屋转让协议没有约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内容,邱某等人就无权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张某的想法是不正确的。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物权法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
2012-09
案例一:2011年11月14日晚,李某到一餐厅就餐,由于暂时没有停车位,李某接受了餐厅的“代客泊车”服务,将车交给餐厅的接待员后即进入餐厅就餐。一名无驾驶证的保安将李某的车开出后,撞上停放在路边的张某轿车,两车均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该保安负事故全部责任,且由于其系无证驾驶,该保安被拘留10天。餐厅当场同意赔偿李某全部损失,但未能与被撞车的损失和车主张某达成一致意见。后张某去专业维修公司维修,花去修理费4万元。其后,张某将该餐厅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餐厅赔偿张某车辆修理费、拖车费等共计4.2万余元。 案例二:黄某是一汽修商家的员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客户轿车倒车时,刹车错踩油门,将人行道正常行走的被害人赵某碾轧,致赵某当场死亡。经事故认定,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由于监管难度较大,且缺乏行业自律,无驾驶资格“代客泊车”的现象在各地不同程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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