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于2005年和丈夫协议离婚,婚生子小东由吴女士抚养,丈夫每月支付400元的抚养费。2008年吴女士的前夫和朋友一起承包了高速路段的建设,收入比原来增加了很多。吴女士考虑到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遂向前夫提出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要求。但其前夫认为两人协议离婚时已约定了孩子的抚养费的多少,故拒绝了吴女士的要求。 【法理评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及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经确定后,子女可以提出超出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是,此种情况需在在必要的时候请求,比如上学费用大幅增加、生病或生活发生困难时,原有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的需要。结合本案分析,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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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7日,投保人邵XX为其所有的豫M小轿车,在安邦财产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安邦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险种。保险期间自08年9月28日至09年9月27日,被保险人为其本人。 2009年2月11日,驾驶员王XX酒后驾驶标的车辆在310国道751公里+845米处与郭XX驾驶的豫C小客车相撞发生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王XX、郭XX等受伤。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向安邦公司提出了索赔请求,要求赔偿其修理标的车辆的费用88500元。安邦公司在审核相关的索赔材料后,以标的车辆驾驶员酒后驾驶为由,拒绝赔偿相关的损失,被保险人邵XX依据仲裁条款向郑州仲裁委提请了仲裁。 郑州仲裁委于09年6月11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安邦公司出示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对应的《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该条款第六条第(五)项约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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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7日,投保人邵XX为其所有的豫M小轿车,在安邦财产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安邦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险种。保险期间自08年9月28日至09年9月27日,被保险人为其本人。 2009年2月11日,驾驶员王XX酒后驾驶标的车辆在310国道751公里+845米处与郭XX驾驶的豫C小客车相撞发生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王XX、郭XX等受伤。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向安邦公司提出了索赔请求,要求赔偿其修理标的车辆的费用88500元。安邦公司在审核相关的索赔材料后,以标的车辆驾驶员酒后驾驶为由,拒绝赔偿相关的损失,被保险人邵XX依据仲裁条款向郑州仲裁委提请了仲裁。 郑州仲裁委于09年6月11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安邦公司出示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对应的《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该条款第六条第(五)项约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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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作为拆迁纠纷中的弱势群体,房屋承租人的权利还没有受到社会的关注,承租人的补偿安置权在拆迁中拆迁人很少问津,甚至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途径也受到质疑,笔者针对这个问题阐述一己之见,希望对保障承租人的补偿安置权有所帮助。 拆迁是已经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被拆迁人的权利保障当然也是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笔者以为拆迁过程中还有另一类弱势群体——承租人,他们的利益也应该受到社会的关注,因为被拆迁人拥有拆迁房的产权,拆迁涉及到他们的切身利益。然而在拆迁过程中还有另一类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权利也是经常受到侵犯,但是几乎得不到救济——房屋承租人。 在拆迁过程中无论是开发商和政府往往会漠视房屋承租人的利益,很多人认为拆迁与承租人的利益没有关系,甚至拆迁过程中都从来不与承租人进行沟通。笔者以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拆迁与承租人利益时息息相关的,甚至在有时候会关系到其切身利益。 1、焦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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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案外人 执行标的 被执行人 【案情简介】 2008年7月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某建材销售中心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天津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件,执行标的额2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以其企业困难、负债累累,无力给付为由,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既没有履行义务、又拒绝报告财产。执行人员根据执行线索逐步扩大排查范围,在一偏远的银行支行发现了被执行人的隐匿账号,内有存款500万元。执行人员立即向银行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冻结了被执行人存款216万元。该款冻结后,案外人天津某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称该款系本公司用于奥体工程维修资金,只是借用被执行人名称开立账户,实际并非被执行人所有,要求法院予以解冻。 【争议焦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笔款项权属案外人天津某体育产业有限公司。第二种意见认为,该笔款项应权属被执行人。 【法理评析】 判断一项财产的权属就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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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故意伤害罪 有期徒刑 缓刑 【案情简介】 2009年的一天上午,被告人姜某在蔬菜市场卖蔬菜时,因嫌对面摊位的杨某影响其卖蔬菜,与对方发生争吵、辱骂,后演变成厮打。在厮打的过程中姜某抡起右拳打在杨某左脸部,并用右脚踢到杨某左下腹部,后被他人劝开。大约六七分钟后,杨某弯腰拾起厮打时被打落在地的蔬菜时突然身感不适,瘫倒在地。随后杨某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过初步诊断为脑出血。姜某闻讯后主动筹措1500元人民币赶到医院协助救治。当日下午,因杨某病情严重被转移至另一较大医院进行治疗,在住院治疗的第三天因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杨某患有高血压性心脏病、脑动脉粥样硬化症,平时酗酒,案发当天早餐时还饮用了白酒。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证明,杨某脑动脉粥样硬化症,因遭受轻微暴力击打,情绪过度激动诱发脑出血,致脑疝死亡。一周后姜某主动自首。后姜某的亲属与杨某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支付现金人民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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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房屋纠纷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研究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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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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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发〔201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 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际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金融格局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和金融开放程度不断提高,金融风险隐患也在积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突出强调要显著增强我国金融业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全面推动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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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鉴定是指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在刑事司法实践尤其是故意伤害类案件中,鉴定结论对案件的定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刑事案件经过侦查、起诉环节,到法院审判阶段后,当事人一方往往会对伤情申请重新鉴定,在重新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三个问题:首先,某些法院盲目准许伤情重新鉴定申请。在立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在伤情鉴定结论出来后会给当事人双方一定的异议期限,如果在这段时间没有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就会丧失了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除非在审判阶段当事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鉴定程序存在重大违法之处,才能够对伤情进行重新鉴定,否则的话会给某些怀有不良动机的当事人可乘之机。因为伤情鉴定与其时间长短有关系,案发当时做的鉴定最具有客观真实性,而案件一旦到法院之后,就已经过去几个月时间了,此时如果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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