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12年7月10日20时许,被告人张路琼驾驶小型轿车,在重庆市永川区一实施了门禁制度的小区内行驶时,因操作不当,将被害人陈其友撞倒,致陈其友经抢救无效死亡。 【分歧】 关于本案定性,有两种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不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评析】 &nbs
2013-05
案情:一天晚上,警务区警长王某在本警务区第五居民点巡查时,发现有3台四轮车载着新伐的杨木,匆匆驶过警务区,形迹可疑,遂将车及人员拦下。经过盘问得知,组织伐木的郑某无采伐证,两天前开始组织人员伐木,已经伐了大约170棵树,约有20多立方米。当晚,在管理区主任魏某的说情下,王某将人员和车辆放走,但将林木暂扣在第五居民点场院内。次日上午,郑某送给王某5000元人民币,要求放他们一马。王某便未将案件上报。 分歧意见:对本案定性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理由是:王某作为警察,具有司法工作人员身份,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在他人说情及贿赂的情况下,对明知是盗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故意包庇不继续侦查,也
2013-05
案情: 张某凌晨入室盗窃一只挎包(内有现金1150元),被袁某发现,并受到袁 某的追赶。张某为阻止追赶,用木棍对袁某殴打,张某当场被抓获,盗窃的现金 1150元被全部追回。经鉴定:袁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转化型抢劫罪一经转化就既 遂,不存在未遂形态。。 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认定为未遂。转化型抢劫 罪既然被立法者拟制为抢劫罪,自然要用抢劫罪的既遂、未遂标准来衡量转化型 抢劫罪的既遂、未遂形态。 评析: &nbs
2013-05
法庭上听到宣判时,杵着拐杖一瘸一拐的刘明(化名),激动的握着承办法官的手,热泪盈眶……4月22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最终雇员刘明获赔18000元,作为雇主的兰学成(化名)也因此吃了一顿教训。 家住郧西县夹河镇黑虎庙村的兰学成常年在镇内从事黄姜种植与收购生意,2012年9月,兰学成向刘明和赵锋(化名)开出了颇为丰厚的条件,打算雇佣刘明和赵锋为自己挖黄姜,二人见报酬丰厚,当月便开始为兰学成从事挖黄姜劳务。 2012年12月1日中午刘明和赵锋挖完黄姜准备回家,兰学成便请无机动车辆驾驶证的赵锋驾驶自己的三
2013-04
30多岁的李兰(化名)从赵虎(化名)手中购买了一套住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赵虎应协助李兰办理房屋权属转让手续。李兰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该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证。李兰要求赵虎退还房款,遭到赵虎的拒绝。无奈之下,李兰把赵虎起诉到了法院。4月1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法院已经对这一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李兰和赵虎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属于无效合同,赵虎应把购房款退给李兰。 李兰是外地人,为了能在许昌市区安家落户,2011年9月,李兰以28万元的价格从赵虎手中购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屋。李兰和赵虎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赵虎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协助李兰办理房屋权属转让手续,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
2013-04
4月22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案件,由陆洪独自偿还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款项100000元。 2011年11月13日,被告陆洪以做生意要周转资金为由,向原告黄兰借款人民币100000元,原告当日把该款项交付被告陆洪,后原告多次催讨该借款,但被告至今未还款。原告认为,被告张艳与被告陆洪系夫妻关系,依法应共同偿还该借款。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元及利息(从起诉之日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贷款利率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艳应否承担还款责任的问题,需要考虑被告陆洪所借的款项是否属
2013-04
一车损险保险条款约定,保险公司只在投保车辆驾驶人过错范围内赔偿,也就是说被保险人要多“争取”过错比例,才能获得更多赔偿。4月27日,随着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这起保险合同纠纷落下帷幕。法院认为保险条款的约定有违法律规定,存在巨大道德风险,应认定无效,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败诉。 为2430元走上法庭 2010年8月9日,原告张某为其所有的轿车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赔偿限额129800元,保险期间自2010年8月30日0时起至2011年8月29日24时止,被保险人为张某本人。  
2013-04
河南省固始县一男子曾因三次赌博被苏州公安机关三次行政处罚,处罚后还是难耐赌“瘾”,再次在他人家中赌博,不料又被抓现行。当地公安机关对该男子遂作出劳动教养一年的行政处罚。男子不服起诉劳教委,请求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2012年12月31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维持了当地公安机关对原告程民劳动教养一年的决定。 原告程民系河南省固始县人,在苏州务工多年。2012年9月5日下午,原告程民在江苏吴江市盛泽镇龙桥新村梁禄家中,伙同他人以硬牌筒子“斗牛”形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获程民赌资5000元,无主款31400元。  
2013-04
案情 2003年7月1日,河南省禹州市卫生局核准登记颁发了登记号为PDY01194041108190D600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赵松举,诊疗科目西医内科,有效期限自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2007年11月20日,禹州市卫生局核准登记颁发了登记号为PDY23C08941108190D600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负责人赵松举,有效期自2007年11月12日至2008年11月11日。2008年11月3日,赵松举以禹州市颍川办东关村辛庄卫生室负责人的身份向禹州市卫生局递交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该申请书医疗机构简况一栏中填写登记注册日期为2003年3月,主要负责人赵松举,职称中医师,“禹州市城关镇卫生院”公章,日期为2008年11月20日;初审意见、主管领导意见、局长审批栏
2013-04
两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致一车内乘客爱伤,因两车责任同等乘客无责任,法院遂判决两车主在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尚未赔偿的部分同等担责。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2012年4月7日8时5分许,吕昭志驾驶一轿车从镇雄县城途经罗坎镇去昆明。当行至罗坎镇凤翥村凤大公路京东加油站路段时,与维运凤驾驶的一微型客车相撞,造成乘坐维运凤车辆的唐明文、方成莲夫妇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镇雄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吕昭志、维运凤应承担此起事故的同等责任。唐明文、方成莲夫妇无责任。唐明文、方成莲夫妇受伤后,唐明文在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住院治疗73天,用去住院治疗费134078.97元。方成莲在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住院治疗34天,用去住院治疗费10304.95元。同年6月29日经司法鉴定,确认唐明文构成八级、九级伤残、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需20000元。确认方成莲为十级伤残。此间
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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