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原告北京某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服务公司)系山东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地产公司)分时度假型住房使用权益的合法销售代理机构。2004年6月,原告北京服务公司与被告许某、刘某签订了一份认购合同书。内容为:二被告同意认购地产公司开发的度假村分时度假住房使用权益,开始年度为2004年,结束年度为2033年,认购价为90000元。原告负有在二被告交清全部承购款项的30个工作日内;保证达成与二被告正式签约的义务。二被告在缴付全部认购款项后,即可享有在权益年限内分时度假的权益。合同还约定了违约责任:二被告交纳认购款项后,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提出退款、毁约或终止与地产公司正式签约的,所交的全部款项不予退还。合同签订后,被告依约付给原告90000元人民币。原告将地产公司的正式度假权益承购合同书交给二被告,要求二被告与省地产公司签订正式的
2010-09
[案情] 2005年11月17日8时左右,原告夏某驾车经济南市青年东路到某中医医院,被告民警聂某在该院门口附近值勤,发现原告沿青年东路由南到北逆向行驶,遂适用简易程序,对夏某作出处罚,罚款200元,原告当场签收了处罚决定书。原告对被告的执法提出三点异议:1、原告只是左转弯进入医院,并未逆行;2、被告提供的证据属事后取证,且是在诉讼中取证,违反了法定程序,应属无效;3、被告值勤民警未履行告知义务,未听取中辩,只开具罚单,剥夺了原告的程序权利。被告向法庭提供了三份证据:1、原告签名的处罚决定书;2、执勤民警聂某的证言一份,并且其出庭就处罚过程做了陈述;3、某中医医院保安王某的证言,证明了原告有逆行的违法行为。 [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执勤民警聂某的证言是执勤民警对执法过程的再现,不属于事后取证的情
2010-09
[案情]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被告人刘阿雷单独或伙同他人携带匕首等作案工具,在公路等地点抢劫作案6起,劫得机动车、现金及其他物品一宗,共计抢劫价值人民币172420余元,并致一人死亡。案发后,以上赃物已被追缴发还各被害人。2004年12月11日下乍,被告人刘阿雷伙同他人,窜至高密市移动公司大年家营业厅,趁营业员不备,抢夺该营业厅待售的TCLU8型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000元。另查明,上述抢夺作案的事实系被告人刘阿雷、刘雷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供述的;案发后,抢夺的手机被追缴已发还被害人。2004年秋,被告人刘阿雷为实施抢劫而指使他人改造枪支二支。经鉴定,该二支手枪均具有杀伤力。 [审判]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阿雷采取暴力手段、持枪多次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后
2010-09
[案情]2004年周华云与林小如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小如抚养,周华云每年给付1000元抚养费。离婚后,因林小如将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华云就停止给付抚养费。因2005年周华云用自己的拖拉机搞运输生意不好,周华云就将卖掉拖拉机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去外地打工了,林小如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予能否得以支持? [分析]在回答该问题之前,先来探讨一下该案所涉及法律问题,以及解决该问题的途径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该案涉及合同撤销权问题、赠予合同中有关撤销权的行使、限制及价值判断等有关问题。关于债权入的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入知道该情形的,债
2010-09
[案情]1999年某公司欲购买两处房屋,由该公司副经理宋某出面,以其个人名义用公款购买,共花费19万元。该款全部由某公司直接转帐支付。在交付房屋后,宋某留一处房屋自住,另一处交于公司经理韦某人住。但因某公司与宋某约定按业绩提成,后就提成款给付发生经济纠纷,宋某遂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两处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一年后,宋某辞职,将公司经理韦某所住的房屋以10万元价格转让给张某并办理了所有权过户登记。现某公司起诉宋某和张某返还房屋并赔偿损失。 [分析]本案在审理中主要形成了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案中争议的房屋虽然登记在宋某的名下,但完全是以公款购买的,宋某将房屋擅自转让,是无权处分,但转让时手续齐全,张某是善意的,应当受到保护。 第二种观点认为
2010-09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10〕11号 【发布日期】2010-08-27 【生效日期】2010-09-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 (法释〔2010〕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已于2010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5日起施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为正确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
2010-09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文号】法释〔2010〕10号 【发布日期】2010-08-06 【生效日期】2010-09-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宣判前提出撤回上诉人民法院是否准许的批复 (法释〔2010〕10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宣判前提出撤回上诉人民法院是否准许的批复》已于2010年7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8次会议、2010年6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11届检察委员会第3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
2010-09
[案例1]A公司向某市国土资源局提交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要求将已确权给B公司的土地变更到A公司名下。某市国土资源局经调查认为该土地权属有争议,遂上报市政府。该市政府作出更正土地登记通知书,注销B公司原土地登记,注销B公司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书。B公司不服申请复议,在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例2]Y市政府为C村村民委员会颁发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D村村民委员会向Y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要求对C村村委会的集体土地重新确权。Y市国土资源局经调查认为C村村委会的原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存在错误,遂作出注销C村村委会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的决定。C村村委会在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两个案例引起同一个问题是:土地权属发生争议后,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应当采取
2010-08
[案情]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将位于市郊的20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因甲公司该处土地早在合同签订前被法院查封,最终在另一债权人的申请下被法院拍卖,甲公司也就未能履行向乙公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义务。乙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评析]对此案的处理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有效,甲公司未能履行转移土地使用权的义务,构成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理由是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该认定合同有效。从新近的合同立法趋势来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关于“风险移转’’的第68条,显然是以自始不能场合(合同缔结时标的物既已灭失或者毁损时)合同有效为前提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与《欧洲合同法原则》更明确规定,自始不
2010-08
[案情]李某夫妇膝下只有独子,因在村中是独姓,极盼人丁兴旺。儿子结婚后得一男孩,孙子的降生给李某夫妇以莫大的慰藉。原以为自此可以安度晚年,谁料天降横祸,儿子在一场意外的车祸中不幸去世。李某夫妇痛不欲生,所幸还有三个月大的孙子聊慰孤寂,不至于断了香火。但儿媳却将孙子带回娘家后,李某夫妇思孙心切,一筹莫展。数月后,孙子患病,儿媳通知李某夫妇,声称给孩子冶不起病,李某夫妇立即将孙子抱回悉心照料。孙子的病刚见好转,儿媳又找上门来想把孩子带走,李某夫妇自不相让,双方争执不下。后经调解委员会调解,儿媳表示自己无生活来源,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愿交由李某夫妇抚养;李某夫妇自不推辞。原以为纠纷自此平息,谁成想一纸诉状又打破了李某夫妇平静的生活,儿媳竟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其抚养权并要回孩子。一审法院判为所请,李某夫妇不服并提起上诉,他们难以理解:儿媳已同意放弃抚养权,怎能自行反
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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